第三章 治天下(二)
元史上讲,蒙古人作为统治民族列为第一等级,其他根据所征服地区民族的时序,又依次分为色目人、汉人、南人三个等级(注意,这个等级分类不是以民族、信仰、身份、文化等分的,是以被征服的先后顺序,这也是我说四等人制度主观上是不存在歧视的原因,大概率是习惯使然)。
这个四等人制度最初只是为了便于对统治区域内的人进行管理,从情理上来说,四等人制度在元初是可以理解的,但是治国要依法治,情理治国,变数太大,毕竟人的好恶不同,到后面就会慢慢变味,以至于客观上存在了歧视。
两制并行和行省制度
考虑到蒙古人数量问题,大元朝采用的是内蒙(草原制度)外汉(中原制度)两种制度。
忽必烈没建立大元的时候,就崇尚中原王朝的政治、经济、文化制度,大元建立之后,忽必烈接受刘秉忠等人的建议,基本沿袭了金、宋旧制,也对蒙古旧制进行了改造,下令敕造太庙(但依然坚持老传统秘葬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