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 救人
这种买卖孩子的恶人,一定要得到应有的惩罚才行。
孩子脸色实在太差。
小姜公安忙让其他公安带着宋念去镇卫生所。
周博宇吞下安眠药的时间不到二十分钟,卫生所一听吃了两粒便急忙安排洗胃。
弄到一半的时候,孩子呛醒。
睁眼的瞬间,见到宋念眼底的关切,眼神里先是怨恨,而后便是恐惧。
宋念忍不住在心里暗骂原主。
当年是她自己看上了入伍之后回家探亲的周祈,死乞白赖的想嫁,人家以当兵不能在家为由,没同意。
后来她许了张红霞二十块钱,和她合谋,自己算计好跳入水中,引周祈来救,然后张红霞带着村里人匆忙赶到。
她湿漉漉的被周祈抱在怀里,宋家父母便借此由头帮她主持公道,几乎是强逼着周祈向上头打报告娶了她。
新婚当天,周祈便回了队伍。
周祈死后被封为烈士,队里给了五百五十块抚恤金,原主为了拿到这笔钱,闹着和周家分了家,带着三个孩子出来。
原主又懒又馋,带着三个孩子出来也是看中了他们早就被磋磨的什么活都能干。
开始她对几个孩子只是比较冷漠,可不到半年,原主将抚恤金霍霍的差不多,手上没钱,她又不愿意下地挣工分,公婆妯娌更是没一个好招惹的,原主心里郁结,对几个孩子也没了好脸色。
饿着肚子干活是最轻的惩罚。
要不是她下手残忍,几个孩子也不会怕她怕成这样!
眼看着周博宇像头受了伤的狼崽一样,宋念没有多说,用身上最后的粮票去国营饭店买了一碗米粥。
“吃点东西。”
担心被人发现这具身体换了人,她没有温声细语,硬邦邦的开口,“吃完回家了。”
周博宇刚刚八岁,看起来却跟六岁的孩子一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