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章
那末尾为“89”的十一位数,变成了躺在孟宁手机里的一个“已接来电”。孟宁没有再看,将手机锁屏丢回口袋,看着祁晓和宋宵向她走来。
坐回桌边,祁晓先给自己灌了口酒,又被烈得龇了下嘴,笑问孟宁:“你知道我们刚才在舞台边听人说什么?”
“什么?”
这会儿乐队重新唱起来了,说话全靠吼。祁晓低吼着问孟宁:“看见舞台边那黑长直发的姑娘了么?”
“嗯,怎么?”
“我和宋宵刚才听她跟朋友说,她决定把你当成她的幻想对象。”
孟宁愣了下:“我不认识她。”
“就是不认识才好幻想啊,认识的人你连她中午吃了几块洋葱都知道,还幻想个屁啊!”
祁晓是真喝多了,有一搭没一搭敲着圆桌边沿,继续吼着问:“那你呢?”
“我什么?”
“你的幻想对象是什么类型?”
孟宁低吼着回她:“我不喜欢黑长直发。”
“我明白!跟你自己撞款了!”
“我喜欢长卷发!”
祁晓嘻嘻笑着一拉宋宵:“你说她是不是喝多了?我还以为问她这种问题她肯定不说呢。”
或许吧,孟宁想。
在达成救一百个人的目标后,她好似放松了不少,毕竟离她真正想做的事越来越近了。
她喜欢微卷的长发。
缎子似的披下来,丝丝缕缕垂在柔白肩头。风一吹,一半被汗黏住,一半随风轻扬。她不喜欢珍珠,珍珠太圆润而中庸,她喜欢人戴钻石,切面锋利得像要刺痛人的脸。她也不喜欢太温钝的长相,可以温柔,但不能钝,要有聪明相露出来,嘴唇纤薄些才好,虽然老人都说薄唇的人薄情,但那狙击了她的取向。
然后她恍然惊觉——
这一切的一切,在她脑中构成了一张无比具象的脸。
也许她今晚看了太多眼的脸。
温泽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