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六章 这杆笔,不寻常
众人纷纷称赞,字迹太漂亮了,完全不输毛笔字,而且他们发现,上面的字迹干的也更快,占用纸张更小,占用空间更小,甚至出门都不需要准备墨,都可以写很多字。
孔颖达查看了一下墨囊里的墨水数量,发现几乎没有怎么少,笑的嘴巴都要裂到耳朵上了。
这玩意随身一揣,走到哪都可以进行书写,顶多潦草一些,这完全不是毛笔字能办到的,你走到哪能不带墨水?走到哪能不带书案,不带压尺,不带清洗用的瓶瓶罐罐?
此物,绝世好物也,再好的毛笔,管你用的什么笔杆什么狼毫,都不能比!
孔颖达几乎喜极而泣,站起身来给陈旭行礼,心里想着这东西可不敢白收,但又担心自己拿不出什么值钱的东西,一时之间叹气不已。
“陈师,你看我小刘平时对你的恭敬也一点不少啊。”
“还有我小杜。”
刘政会和杜如晦纷纷开口,一个自称小刘,一个自称小杜,这都是之前陈旭和他们闲聊时随便瞎喊的称呼,其实平时还是称老刘和老杜。
他们这么自降身份,这卑微的态度表达了他们是多么渴望也能拥有这样一个宝贝。
陈旭的猜测不错,甚至古人对一支好笔的重视程度跟他想起来的相比只重不轻,古时候读书人就象征着地位跟权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