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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脚的不怕穿鞋的,姜初注视着缩在那里也不敢反驳她的姜护国,觉得好笑,还以为他骨子里就是那种暴戾的性格,原来依旧是个欺软怕硬的货色,就和那些喝醉酒只知道挑女性骚.扰,推销也只知道挑女性骚.扰的懦弱男没差别。我还以为你多有本事。姜初讥讽地想。
簪子上的血迹凝固成珠状,从尖锐的那段滴落,姜初从口袋里拿出纸巾细致地将它擦拭完后,又缓慢而利索地把它重新插回头发上,脖颈出的项链反射出透进来的太阳光,闪得她的脸色在外人看来晦暗不明。
“都处理好了?”
孟安歌依靠在车边,看到来人,上下粗略地检查下她的身体,没有明显的打斗痕迹和外伤后,如释重负,姜初小幅度地皱眉,露出抱歉的神色,
“我以为你会在家里吃中饭的。”
“本来是的,后来想想还是早点出发的好。”
姜初知道对方应该是顾及自己,便感激地说,
“真的麻烦你陪我跑这么一趟了。”
“我俩还这么生疏干什么?当初我开店的时候,你也帮了不少忙。”
“对了,行李收拾的怎么样?”
孟安歌兴奋起来,低沉的氛围被一扫而空,姜初微笑着说,
“收拾好啦!”
“啊啊啊啊!我好开心!真的,我们好像从来没有过这样”
这次旅行的主要契机是因为孟安歌快要结婚了,她想着,来一场不被束缚的独属于自己友情的旅程。这也是为什么姜初犹豫不决的原因,毕竟这实在难以拒绝。
也正好,出去冷静冷静。
“那个周子书他怎么说?”
“他还是问我可不可以同行。”
姜初拿不定主意,他帮了自己不少忙,吃别人嘴软拿别人手短,只能先说问问朋友,周子书答应下来,这几天一直在催促。他和孟安歌的关系一般。那个小时候戴眼镜,和你说话会结巴的阴郁男孟安歌是这么称呼他,虽然姜初觉得不礼貌,但是莫名其妙地觉得搞笑和妥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