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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只要能把狗带走,自己和狗都全身而退就好。
只见从双俯身摸了摸灰白色大狗,耐着性子道:“是我的狗,它认得我。”
这只狗也很通人性,刚才从双一个人在场,摸它时它几乎没怎么摇过的尾巴。
但是此时却跟风火轮一样摇个不停。
还故意从嗓子里发出呜咽,像是在跟她撒娇一样。
任谁看了都是亲生的主宠俩。
从双摸摸狗头,奖励它现在这么乖,也希望它能继续这么乖。
接着她双手抱拳看向男人:“那你倒要跟我说道说道。是什么时候、在哪儿买的?
买卖宠物狗是犯法要坐牢的,情节严重还会吃花生米。你是怎么敢买的啊,有钱买鸡腿不香吗?”
其实华国法律并没有这么夸张。
但从双就是仗着那个男人一看就没什么文化,来先发制人,吓一吓他,搓搓他地头蛇的锐气。
“没有,我捡的我捡的。”跛脚男人当即就慌了神。
他一个劲儿道:“就在前面两条路口上捡的,我想养着。
你看我还给它吃面条呢,就算要吃狗肉人也不吃这么瘦的啊。
它凶的很,我根本进不了身……”
他说的有鼻子有眼的、而且看上去也不像是有钱能逛狗肉铺子的。
从双觉得捡的可能性比买要大得多。
“你养它多久了?”从双抬起眼睛,目光锐利的望向男人,似乎想要洞穿他卑劣的灵魂。
跛脚男人想了想:“七天……不对,十天!”
具体的日子他也不太清楚。
他只是隔一两天带一坨面条或者剩饭过来扔到狗盆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