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一章 趁虚而入!
同时也代表自由受到限制。
练舞,学习,李雪生前,有清晰的逻辑后的十年时间内,被这两件事给锁死。
她接触不到任何这两件事以外的人!!!
恍然间,李胜好似想起什么一样。
“交通!?”
他想到八月末的案子‘人头狗’,受害者和凶手,这些八竿子打不着的人,却被一辆公交所串联在一起。
“不对,交通只能应对急促的事件。”
“而感情,往往都需要铺垫才能达到效果,公交或是出粗,这两种极为快速的工具并不符合要求。”
李胜又摇头,将这思维给抹掉。
“不止......”
许生开口道。
“李队,假设,我们猜测的这个地下恋人存在,那么,对方是否为凶手!?”
是否为凶手?
恋人还能是凶手!?
李胜一顿,随后眉头紧锁。
很多案子,会将报案人定为嫌疑人,先排查一遍报案人,这是为何?
因为这是大量的贼喊捉贼案件给他们得出的经验!
往往死者都是被妻子,丈夫,恋人所杀害,然后这些人处理完尸体所报警。
而这起案子......
“从李雪回到家,未接触过其余人,家里也也没有电脑,却会外出来看,对方手里大概率存在一个和地下恋人交流的工具。”
“比如手机,可能是恋爱对象送给李雪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