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卷大人与小人 第四十八章 鸣冤顺天府
咚咚咚……
六月十六,中午时分,酷暑烈阳炙烤着北京四九城。
酷热的天气让知了都不再鸣叫,街道上少数的几个行人也都是贴了路边阴影里走动。
可就这一派安静的场面却被突然而起的鼓声打破,让顺天府门房左近纳凉的一众官差都是一个激灵,自午休的状态里迅速回神。
这是有人在敲响鸣冤鼓?
好一会儿后,才有人恍惚的明白过来,然后这十多名官差都是满脸的惊诧,就跟这大中午的真见了鬼一般。
有冤情就跑去衙门敲鼓鸣冤。
这是后世太多影视剧中出现的情节,但其实这显然不符合古代现实。
放到大明朝,就是县衙前的鸣冤鼓也不是随便能敲的,只有遇到重大的人命案子,又或是有乱兵盗匪造反,敲鼓者才会不被定罪。
不然,不管你到底有什么冤情,抓住后就先定一个冲撞官府的罪名,挨上几十板子再论其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