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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对自己的药方还是有信心的!老朱他们看着呢,一时也没注意到我,就偷偷溜出来呗,这地介我早儿想来了,但是总觉得有人陪我一道来才有趣儿!”金响月将胳膊拄在桌子上,拿起茶杯喝起来。
“呸呸呸,怎么不是酒啊!这茶也不怎么样啊!”她吐了吐。
金响月伸出手来,从兜里面拿出个物件,就冲着角落中的花移影扔了过去,紧接着是吕娴的,司徒菁的。
三人纷纷打开手,是橙色的柿子。
“那边的小子,你做这红楼花魁,想必也没少看过世态炎凉人情冷暖吧?”金响月问道。
花移影用手擦了擦眼角的绯红,并摘下头巾,把头发扎好,并将衣服整理好。一副少年模样。
“这俩人啊,尤其是这个,就是个瘟神,我从医十多年来,已经五六年没有瘟疫了,而她俩一来,就有了,你说有趣不有趣!”金响月笑起来。
吕娴丝毫不示弱;“关我什么事儿啊,你怎么好事儿不往我身上揽呢?”
“我啊,就喜欢疑难杂症,也有人问我,你救人图个啥,很多人认为医师救人是天职,很多来的呢,都是什么刀伤剑伤的小病,涂点金疮药就好了,我吧,觉得没意思。就这俩瘟神一来,有人特地请我去治病。看着那些村民恢复呢,我就高兴!虽然看见人生病就激动看起来有点病态,反正啊,这俩人,我是觉得有意思!”金响月说道。
“你这叫抖S吗?”吕娴忍不住说道。
“抖S”司徒菁的头上冒起了小问号。
吕娴也和这些人熟络起来,现在也放下了心里的戒备,直截了当的说起了现代词语:“抖S就是有某种特殊癖好的人,比如说这位医生她喜欢病人,越病的越好,最好,半截入土的那种,是不是?”
金响月笑起来;“哈哈哈哈。你这形容倒真是有趣!换做旁人啊,定是被我吓跑了不成,希望自己越病越好,谁愿意和这样的人打交道啊。”
司徒菁说;“我倒是喜欢怪人,吕娴就怪的人,兴许是怪人才会和怪人惺惺相惜。”
金响月拿起手指将司徒菁的脸勾起来,在烛火下端详起来。
她微微眯起眼睛:“你的怪,怪在哪里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