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既然苏雪霁要出远门,对于打包已经驾轻就熟的金金,这次准备的又更加齐全,苏雪霁劝她京里头什么没有呢,何况,他们现在的经济状况也大不同于往日,要她不要太操劳了。
儿金金话照听,东西照样收拾。
苏雪霁只能随她去。
长时间的分别,对年轻夫妻是种折磨,他们成亲三年,苏雪霁对儿金金的渴望一如从前的每一天,临别那一夜,他把儿金金折腾的差点下不了床送他出门。
而几乎已经在府城落户生家的丁朱华,他算准了苏雪霁要去京城的日子,竟也来到苏家。
「你上回中举,是因为有我这福星照拂,这回你要上京考一个状元回来,怎能缺了我这保镖兼书僮?」三年过去,他越发的成熟稳健,只是对于亲事尽管丁大娘急得跳脚,仍旧无动于衷。
「你如今是货行的大掌柜,手底下还有一条船,我哪使唤得动你?」苏雪霁笑道。
「我丁朱华能有今天的光景是兄弟你给我的,就冲着我这片诚心,给去不给去?」刚买船的初始,他也跟着船去过几回京城,不敢自诩识途老马,但是贡院的地点他还真的知道。
他觉得苏雪霁于他有恩,这趟路他是非跟不可!
因为丁朱华的死皮赖脸,这一趟上京的路除了雇车夫、郑家老四这个小厮,又多了个「老书僮」丁大掌柜的。
苏雪霁一样是在天要亮不亮的黄夜离开的,第二天,儿金金就买了包糖,去抱了一条花白相间的狗崽回来,不料半途却在巷子里看见一条脏兮兮奄奄一息,却ru房涨大的纯黑大母狗…的四肢都被人打断,睁着一双充满痛苦的双眼,不少路人经过,就是没有人看它一眼。
儿金金不知道它在那里躺了多久,它把挎篮里的狗崽放进胸口,找了块破布,盖住大狗的眼睛,轻声安抚,将它抱回家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