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儿金金搔搔脸,有些不好意思。「也的确是。」
人家都说思念总在分手后,她想她的太白哥哥啊。
再隔两天,儿银银来了,一脸的促狭,手里还晃荡着一封信。「喏,你心心念念的家书,准备用什么来换?」
儿金金一喜,「这还堵不住你的嘴!」她把一个用狼皮和狼毛缝制成的皮荷包从筐萝里拿出来,递给银银,那荷包最特别的地方就是本来该系上络子的地方用狼毛替代了,还缀了两个小铃铛,别致又可爱,仅此一家,别无分号。这段时间,她总算把女红练起来了。
儿银银瞧着欢喜,手拿着不放,只是嘴上却不松口,「既然是你的手艺,也算难得,就将就吧。」
这是苏雪霁的平安信,信里说他与丁朱华已经到了府城,也找到落脚的客栈,一切顺利,要她勿念。
信很短,却像夏天吃了一大碗冰那样,总算安抚了儿金金烦躁的心。
儿金金把信重新折好,收起来,放进首饰匣子里。
儿银银上回是跟着爹娘一起来的,那时金金的家里一堆人,姊妹俩连说个话的机会都没有,这次只有金金一人在家,应该爱怎么逛都可以了吧?
这一逛,就看到了肉肉,儿银银惊叹了半天,想去逗它玩,可肉肉除了儿金金以外,并不亲人,连眼神都不给一个。
儿金金啼笑皆非。「它就那德性,跟它熟了就好。」
儿银银没有留下来吃午饭,带着儿金金送的荷包还有紫苜蓿、两条大肥鱼、两大块的猪肋骨回去。
「不年不节的,让我带这么多东西回去,看娘怎么说我!」说归说,但她也知道梅氏看见这些会有多高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