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46章 逃命回乡
是十万块钱。
题安冷笑:“这十万块钱够打发十条人命了。
为谋取不正当利益,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,则构成行贿罪。
行贿金额超过一万元,应予以定罪。
我看看,十万元。
定罪是绰绰有余的。”
建筑公司老板知道题安不吃这一套,只能悻悻地将钱收了起来。
题安拿走了农民工花名表的复印件。
他知道,一期的工人出现在二期工地的脚手架上,这一点并不像建筑公司老板说的那样简单。
还有开具伪造的死亡证明,匆匆将人火化付之一炬。
除了怕引起社会舆论,还有什么见不得人的隐情吗?
题安给林姐打电话,林姐听说人已经变成一堆骨灰之后,遗憾表示,一切线索都已经在大火中烧毁。
无论人是中毒死亡,还是机械性死亡。
经高温的火焰焚烧,都已经无法查证。
题安从花名表上,找到了和贾贵同乡进城务工的杨福的联系电话。
杨福在贾贵出事后,不久就回乡去了。
按照工程进度来说,除非是杨福有事,否则不可能中途返乡。
题安给杨福打电话,杨福对贾贵的事故闭口不谈,说完全不知道当时的事,是别人告诉他的。
题安问杨福:“为什么中途返乡?”
杨福说:“因为我身体不好,干不动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