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两千二百六十六章一赐乐业人的“银行业”
当一赐乐业人把这借贷收取利息赚钱的想法上呈三司之后,几乎得到了大多数官员的支持。
在他们看来借贷钱财给百姓应急,待其渡过困难之后收取一定的利息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,为何不去做?
再说利息也不是很高,靠的是量大,一赐乐业人给出的数据非常喜人,大宋各地的钱庄都开设借贷业务的话,那每年收取的利息极少成多何止万巨!
但有一个问题便是,这些钱不是朝廷的,而是用百姓的钱去借贷,这就让人有些提心吊胆了。
说来可笑,当官员知道这些钱来自百姓的时候,心中的恐惧甚至要远远超过国帑被挪用,在官员们看来若是把百姓的钱拿出去借贷生息,那就是一种大不义的犯罪!
若是把朝廷的钱借出去,赚了钱自然是好的,若是有亏损还能从别的地方平账…………但在一赐乐业人看来,钱庄支付百姓存款利息,为的就是要用他们的钱去借贷给需要的人用,否则为何要给他们存款利息?应该收取他们的钱才对啊!
最后折中的办法便是借贷的钱款一般来自百姓储蓄,一般从国库中出,若是出现问题,国家也要为百姓承担一半的风险……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