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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千三百四十五章大宋的官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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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授内侍省官及武选官,将领路分都监、缘边都巡检使以上。大事则禀奏,其付授者用宣;小事则拟进,其付授者用扎。

先具所得旨,关门下省审覆。面得旨者为录白,批奏得画者为画旨,并留为底。惟以白纸录送,皆候报施行。其被御宝批旨者,即送门下省缴覆。应给诰者,关中书省命词。

即便干大计,造作、支移军器,及除都副承旨、三衙管军、三路沿边帅臣、太仆寺官,文臣换右职,仍要去三省取旨。

别说是一般的朝臣,便是赵祯对自己手中的各个部门都是头疼的紧!太祖皇帝定下叠床架屋的管理模式虽然避免了朝臣权利过大的可能,却也使得职司不分,责任不明的情况屡屡出现。

三省之中形式上还保留尚书省的组织,但权力既不归属,郎官又不治事,权借此以寄禄秩,别无差遣,尚书省的制度名存实亡。

至于原本审核诏令公文的门下省,在大宋也只主朝仪官威等事,名存实亡,聊胜于无。

和以上两者不同的是,大宋虽设尚书、门下、中书三省,但其中中书省之权特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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