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 大刑伺候
但是律法规定凡是一案二告者,一律视为扰乱公堂的刁民,不论情由,先杖刑二十。
叶三娘这喊冤企图翻案,板子直接上身。
由于叶三娘案发当日晕了,对案子的细节根本不知,又急于为自己脱罪。
这证词前后矛盾,混乱不堪,又无实质的证明自己清白的证据。
只是徒劳的口口声声称自己是冤枉的,不肯认罪。
这知府大人面对如此败坏风化人伦,又谋杀奸夫,死不悔改之人,自然不能姑息。
不招是吧!大刑伺候,直接上夹棍。
刚被打了二十大板,现在又夹手指,娇养的叶三娘哪里受得了,不再喊冤。
带血的手,直接在供状上画押,认罪了!
与大伯子私通,又谋杀奸夫,心性狠毒,人神共弃,依律当斩!
叶三娘在牢中这段时间,外面白家早就将不利于自己的证据做实了。
深闺里的她,连鸡都没杀过。
那噩梦般的夜晚,没将人给吓死了,以实属坚强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