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孟鹿对男生的审美没有固定标准,一日陪朋友去隔壁酒吧,被酒吧乐队主唱吸引,主唱身材好,皮肤是健康的麦色,一头长发垂在肩头,五官都透着一股不羁。
孟鹿追人是有一套的,没几天就把主唱拿下。主唱从前信奉娱乐至死,张嘴满口厌世言论,今朝有酒今朝醉,看每个人都不过是枯骨裹着皮肉,最终都要烧成灰烬。
孟鹿追到主唱之后觉得主唱有病,谈恋爱都是其次了,她那博爱之心又开始发作,年纪轻轻的,怎么就厌世了呢!
主唱:“我不吃饭。”
孟鹿:“不吃饭会饿死。”
主唱:“死了更好。”
孟鹿:“OK。”
孟鹿把出租房里所有吃的一扫而空,拿走主唱的手机,把出租房门一锁,自己在门边充当门神,以防主唱的哥们来看主唱。
三天之后,孟鹿把门打开。主唱饿的奄奄一息,连抬手指的力气都没有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