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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时的我,傻傻的,一直因为这对她抱有愧疚感,却不知,刚不和我们一同进餐的第二天,她就勾搭上了别人,一个男人!强调是个帅哥。
每天每顿吃得异常甜蜜。要不是被我偶然撞见,我还会一直被蒙在鼓里,一直对她心存愧怍。
咳咳,扯得有些远了,回归正题。
我不知道彦宵不吃肉还点盘肉丝炒饭是几个意思,全把肉挑到了我盘子里。虽然爱美之心人皆有之,但他身材其实挺好的,还用不着管理饮食,瘦身吧?
猜不透他心思,我就只顾着埋头吃自己碗里的饭菜。他扔过来一条肉丝,我就夹起吃掉,又扔过来,我又吃掉。最后他自己憋不住,搁了筷子,笑出声:“怎么像在喂狗?”
纳尼!
我要不是刚把肉咽进肚子里去了,我绝对吐你脸上,你信不!
我压抑着自己心头的怒火,反复提醒自己:余昼,你是一个有教养的人!
嗯对,我是有教养的。更何况,你现在吃的这顿饭是人家请的,前边怕你被喷水器淋湿他还护住你了。做人不能这么没良心!
我尽力回忆彦宵的好,可最后还是没法说服自己,目光灼灼,欲燃欲烈,小眼睛凶巴巴地瞪着他,甩了甩额前刘海,拍桌面:“你为什么要侮辱我?”
闫贝贝大概是嗅到了浓烈的火-药味,见苗头不好,欠起身子收拾盘子,畏畏缩缩道:“那个,你们慢聊,我先走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