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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及最后一行,梁渠才找到了那个让他眼前一亮的特别法。
女生写了两句座右铭,以法律二字打头:
“法律不是嘲笑的对象。
法律必须被信仰,否则它将形同虚设。”
这份简历发给唐燃没几天,唐秋水就收到了一条让她开心到原地转圈的短信:
「唐同学你好,我是匡义律师事务所崇城分所的合伙人梁渠,诚邀你于本周五下午三点来我所面试,地点崇城C区协茂大厦22楼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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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花苑十七单元楼四楼。
唐秋水提交完这篇实习周记就退出去了。只不过在洗完澡回来,关机之前,她忍不住又登进去看了一下,发现状态从「已提交」变成了「已点评」。
这说明梁渠已经看过了,并且对她写的东西发表了意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