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9页
胃小声提醒自己的存在。咕噜咕噜,一下又一下,坚持不懈。姜莱不好意思地推开他,“我饿了,要不要出去吃饭?”
梁知予踱向厨房,查看了一下冰箱的存货;不算太空,至少还剩半打鸡蛋和半罐牛奶;却也不够烧一顿两人份的午餐。
“想吃什么,我给你做。”他翻出手机备忘录,记录起需要购置的食材:葱姜蒜是基本,老抽瓶已空,还缺蚝油和鸡精。
姜莱对着那长串列表忍不住拧眉,“我这个夏天很少在家呆,买太多囤着没必要。”
梁知予睇她一眼,嗯了一声,清单内容一项未减,甚至还加了盒猕猴桃,“猕猴桃不容易坏,你没事多吃点水果”,说话间他已出了门,身后落下一声清脆的关门声,嘎嗒。
梁知予动作很快,一来一回不过四十分钟;提着的满当当两个大纸袋里除了备忘录记着的,还有牛奶,燕麦奶和咖啡豆,以及半打巧克力可颂和两罐IPA。
“怎么买这么多?”姜莱皱着眉,看到酒心里忍不住打鼓,“大白天买酒干嘛”,多误事。
他压根没往别处想,回答的一本正经,“想给你做个蒜香排骨”,突然顿住,凑到她耳边低语,“你是不是馋肉了那么爱咬人?”
姜莱撇过脸避开他的气息,乱说。
一个人住的缘故,只有在兴致极高的时候,姜莱才会下厨做一份复杂费时的中餐。
刚来美国时她总爱嘲笑白人吃食单一乏味,无论是蔬菜沙拉还是鸡肉三明治,冷柜里拿出来直接啃,冰冰凉凉毫无锅气,更不指望能勾起人的食欲。
而随着她越来越忙于学业,也逐渐对白人在食物上的不挑剔和懒惰产生了同理心。
舌头一旦习惯了清淡寡味,人对食物的要求也日渐降低。可当偶尔某一天走在路上,不知道哪家传出来的咖喱香气扑鼻,姜莱食念一动,突然很想念小时候在楼下玩耍,家家户户抽油烟机送来的烟火气。
很多时候,想家是个很漂浮的概念。脑细胞每天忙于处理琐屑繁杂,很难时刻调动思乡情绪。而此刻,当她俯下身手肘撑着中岛,昂着下巴欣赏梁知予认真和砧板上那块猪肋排较劲的模样时,鼻尖似乎能嗅到蒜香,耳边响起一家人坐在长条木桌前的欢声笑语。
梁知予掀起眼皮,鼻腔里轻嗤一笑,“很快就好,你去沙发上坐着等吧。”
姜莱摇摇头,直起身眸光一闪,“要不要我帮你?”
有点遗憾,梁知予至今没尝过她的手艺。
她翻着纸袋,找到一块肥瘦相间的五花肉,放在掌心掂了掂重量;一磅,不多不少,正好可以炖一锅红烧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