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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四方方的白色信封被递到眼前,她摸上去,过于好的手感让她不自觉摩挲两下。
接到手里,她强装镇定地来回看了看,目光定格在落在信封正面的钢笔字上,心脏发疯似得乱跳。
藏在丛林深处的小鹿激动得不像话。
她自认自己不是什么“纯爱战神”,各种花里胡哨的玩法也没少见,像这种再质朴不过的表达情愫的方式,在高中就觉得“土气”了。
可也不知道为什么,看着他郑重地将情书交给她,她竟一个字也说不出来。
信封用暗红色的印泥封口,而印泥的反面只有简明扼要的五个字。
时太太亲启。
清了清嗓子,顾倚风抬眼看向他:“你随身带着呀?”
时绰:“没,之前一直放在家里。”
“在家里?那怎么都不给我看?”
声音低下去一点点,时绰停顿两秒才道:“可能是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吧,总觉得这封写得不如前面几封,怕贸然送出反而惹你笑话。”
没忍住,顾倚风笑出声,一边拆信一边道:“时先生好纯情呀。”
呢喃般的调调,听得时绰心底发痒。
偌大的房间很安静,除了他们交缠在一起的呼吸声,便只有薄薄信纸被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的细微声响。
与之前四封信的风格的确不大相同,这一次,时绰洋洋洒洒写了十几行。
他素来情寡,尤其是落在纸上的字,几乎都是简明扼要,能用一个字说明白的绝对不用两个字,就像之前他写的,明明是诉明暗恋的情书,可四封信加一起都还没这一封的字多。
想到这儿,顾倚风忍俊不禁。
指肚抚上信上的最后一句话,鼻尖一酸的感觉涌上来,她条件反射地揉了揉鼻尖,妄图让那种崩坏的情绪赶紧倒下去。
可效果,甚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