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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绰扶额,低低地笑了声:“我是二十六岁,又不是六岁。”
意识到自己有些冒昧,顾倚风的刚消退下去的窘气又冒出来,还烧到了她全身。
偷瞄了眼一派自若的男人,她也学着佯装无事发生,清了清嗓子:“我都行,不挑食。”
“好。”
时绰离开卧室不久,顾倚风也忙不迭地爬起来洗漱。
看了眼洁净如新的盥洗室,她勾唇。
由衷地说,她很喜欢时绰身上的分寸感,令人如沐春风。
与性格无关,这是只有从小学礼、认礼、作礼的人才会有的,是一种经年累月融入言行里的习惯,越是小事越能看出来。
她洗漱完走下楼,餐厅飘荡着很诱人的香气。
“跟你一比,我弟简直就是个四肢不全、五谷不勤的废物。”
看着他摆出来的丰盛早饭,顾倚风忍不住感慨。
不都是千亿豪门养出来的继承人吗,为什么差距这么大?“我可以把这当做夸奖吗?”时绰走过来,手里还多了两杯牛奶。
顾倚风重重点头:“必须是夸奖呀,时总深藏不露!”
说完,视线凝在他唇下的那颗小痣上。
他五官轮廓流畅,不浓烈,反而有些冷峻。偏偏就是这样的一张脸,却生了个讨喜的唇下痣,还偏棕色。
看得想笑,她觉得这应该是他脸上最生动的地方了。
时绰吃饭的时候向来话很少,基本都是顾倚风主动聊天。
但久而久之小顾女士也有脾气了,觉得这人的追求太没诚意,因此直到牛奶喝完、煎蛋下肚,愣是没出一点声。
察觉到反常的时绰一抬头,就看见某人正凶巴巴地偷瞄自己,还因为被抓包,又悄摸地收回视线。
他忍俊不禁,主动道:“今天有什么安排?”
终于逼得狗男人找话题了!
顾倚风在心里满意地哼哼两声,但表面上依旧冷艳:“好不容易有休息的机会,打游戏、追剧、躺着呗。”
话虽然这么说,但她不可能真的这么咸鱼,毕竟新书的存稿还没修,事情也不算少。
时绰:“今天晚上有个慈善晚宴,我想让你陪我一起去。以时太太的身份。”
听见他刻意的强调,顾倚风乐了,放下叉子,拿乔道:“时总,注意态度,你现在可还在追求阶段呢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