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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七十三章 蝗虫之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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洛忧看着鬼手刻的字,眼神一凛,他们居然碰到了“蝗虫”!

“蝗虫”这个名字并非这第四支队伍内部所取,而是外人给予他们的称号。

蝗虫这支队伍是整个荒野上赫赫有名的强队之一,真正的名震四方,和拂晓队这种仅仅小有名气的队伍不在一个层级上。

但蝗虫同时也非常奇怪,因为荒野进化者的队伍往往都和众人设想的那样,残暴,充满纷争和欲望,事实上,荒野上最强的那几支队伍都是这样,除了领袖级的核心成员,底下的士卒变换十分频繁,队伍里的下层人员在享受队伍庇护的同时还要时常心惊胆战,提防自己会不会因为不顺眼而被高层杀掉。

但蝗虫不一样,用一个非常可笑的词来说,叫做“团结”,这支队伍是荒野上最为团结的队伍之一,从来没有出现过严重的内部争斗,他们在挑选人手的时候非常严格,你可以没有惊天动地的实力,但一旦加入必须服从队伍意志,统一行动,展现着极强的“纪律性”。

这种秩序和纪律是其它队伍难以想象的,要知道,队伍越大管理越难,不说别的,就说拂晓队,仅仅六个人,但内部的分裂其实已经很大了,洛忧和鬼手互相不顺眼,拂晓队原队员和阿诺,凌也不太协调,导致团队的整体性很有问题。

而蝗虫这种一百多人的队伍,领袖能将其管理得井井有条,展现出已经从荒野字典里消失的“纪律”,可以想象,其御人之术多么强大。

但这支队伍之所以被叫做“蝗虫”这种难听的名字,是因为他们的行动作风。

荒野是一个资源匮乏的地方,这么一支庞大的队伍想要生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,洛忧以前单枪匹马行动的时候如果渴了饿了,随便袭击一个幸存者基地抢点东西,或者打劫物资车就可以丰衣足食,但这种一百多人的队伍显然不行。

抢劫一个车队,或者一个小幸存者基地能获得的物资给整个队伍塞牙缝都不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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