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五章 赎刑,用钱免罪
顾正臣喊道!
县丞金大车走上前,对摁在凳子上的顾正臣说:“有什么话,打完再说也不迟。”
“若是赎刑呢?”
顾正臣盯着金县丞。
金县丞脸上刚浮现的笑意顿时凝固下来,抬了抬手,示意皂吏松开,对站起来的顾正臣说:“你要赎刑?”
“没错!”
顾正臣不想挨这五十荆条,这玩意比戒尺狠多了,戒尺打手心一下还疼半天,若是挨五十荆条,自己估计要趴在床上一个月!
不想挨打,只有一个办法,那就是赎刑!
赎刑,即以财物赎罪。
赎刑始于上古,《尚书·舜典》:“金作赎刑。”
历朝历代都有赎刑制度,上自死刑,下到杖、笞,都可以赎。
不同朝代,赎金的数量、所用财物有所不同,如西汉用黄金,东汉用缣(细绢),隋唐宋明用铜。
当年司马迁也曾想过赎刑,奈何“家贫,货赂不足以自赎”,结果被宫刑。
老朱是支持赎刑的,事实上,大明的赎刑制度之完善远远超过任何一个王朝。
明初赎刑,主要有两种方式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