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九章 来之不易的孩子
“小鱼儿,看你生的这样好看,不如叫你锦初如何?”
“簇簌金梭万缕红,鸳鸯艳锦初成匹!”
两年前,她一个人住在马厩,万念俱灰,曾身负皑皑白雪,在凛冽的寒风中隐忍,无数个孤寂的夜,抬头只有一弯月,而亦修,就是最亮的一颗星。
即便他病了,任何人都忘了,还牢牢记得这句诗,记得她的名字。
“十一皇子怎样了?还是什么都不记得?”
这天,院子里来了一个熟人,非常熟的人。
彩衣拎着一个小巧的竹篮,穿着天青色的衣裙,脸上脂粉未施,与江华站在窗外。
亦修胡乱翻着手里的话本子,锦初送给他的话本子,都要翻烂了。
锦初作为一条鱼,最喜欢的事就是将脑袋探出琉璃缸,望窗外的云卷云舒,正好看到了彩衣。
“还是那样,时好时坏,除了我和那条鱼,跟谁都不亲近。”
“慕容飞那我又仔仔细细看了一遍,锦初不在。”
当日彩衣拖住慕容飞,江华去救人,没想到被商芸熙坏了事儿,江华一直愧疚,也不解,他明明将锦初背出来,人也活着,突然一道白光,晃得人睁不开眼睛,接着,锦初像泡沫般消失了。
他将整个后山翻了个遍,连耗子洞都挖了,也没找到锦初。
“找不到也许是件好事,证明她还活着,对了,有你们主子的消息了。”
“真的!我就知道,主子福大命大,一定不会出事!”
江华红了眼圈,见彩衣笑他,背过身擦了一把眼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