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门见血
荣珍知道他想干嘛,拍掉他的手杏眼微瞪“不要,我会自己穿,今天还要回门,我警告你别想胡来啊。”
秦丰年只好遗憾放弃心里的想法,赖在床头帮她递衣裳。
片刻后,荣珍穿上一身红裙,头发用红手绢扎成高马尾,发丝因为时常梳辫子而自然打卷,看起来清爽又洋气,衬得她眉眼娇媚,有种初染风情的独特魅力。
秦丰年越看越心动,忍不住凑上前照脸亲了好几口。
其实本来想亲嘴儿的,被荣珍扭开头躲过,说自己还没洗漱,他都不嫌臭吗
秦丰年掰正脸亲住她的嘴角,脸上带着满足的笑意,“不嫌,是香的。”
“可我嫌弃,走开走开,我要去洗脸刷牙。”荣珍无奈地推开他这撵人的大家伙,出门看到婵婵娟娟穿着新衣服,小手小脸都被收拾的干干净净,连头发也绑成了平时不常见的花样。
一个个小辫朝天,一看就知道出自谁手。
婵婵娟娟看见妈妈出现,争相跑过来扑到她腿上,“妈妈,妈妈,你起来啦,快看爸爸给我们扎的新辫子,好不好看呀”
荣珍昧着良心说好看,姐妹俩顿时高兴得眉开眼笑。
被暗睨一眼的秦丰年摸了摸自己的耳朵。
那什么,这不是没经验嘛,以后多练练肯定会精进手艺。
早饭是秦丰年一早起来做的,他本就有晨起锻炼的习惯,做饭是顺顺手的事,完全不用荣珍操劳。
他扎小辫不怎么样,做的饭却是很不错的。
绿豆粥熬得稠稠的烂烂的,闻起来喷香;宣软的白馒头是昨天剩下的,重新蒸出来后仍然惹人垂涎;配粥和馒头的小菜是用猪油翻炒出来的咸菜肉丝,咸菜和肉都切的细细的,根根分明,香味扑鼻。
荣珍到饭桌前看了看,给秦丰年一个大拇哥,不吝惜夸赞“不错不错,丰年同志的厨艺大有可为,以后要再接再厉。”
秦丰年微微昂头,挺立如松“放心,往后的早饭都不用你操心了。”
荣珍啪啪鼓掌,顺势接过做晚饭的担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