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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主生长在一个普通的家庭里,父母都是农民,但却什么都要给原主的弟弟顾超最好的。
初中开始顾超就知道了球鞋的牌子,衣服的牌子,央求父母给他买,那时候原主刚刚出去打工,在原主打电话回家的时候,跟原主说弟弟想买新球鞋,叫她发了工资打钱回来。
原主刚出去那会还很乖,没有怨言,一发工资就把钱给爸妈打过去了。
原主刚开始去打工的时候未满十八岁,去的是不正规的小工厂,每天在流水线里面不停的重复着同样的流程,因为年纪小,害怕同事也害怕小领导大领导,不敢得罪任何人,也不敢跟人吵架,唯唯诺诺,战战兢兢。
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,上班,下班,排队洗澡洗衣服,然后躺床上发呆。
后来有钱买了手机后,原主才学会上网,这就让她的日子多了一点其他的色彩。
满十八岁后,原主跟着村子里的姐姐去了更大的电子厂,上班也不能带手机那种,但是会给买社保,加班有双倍工资,周末上班也算双倍,法定节假日还算三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