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236 章
来至近前,张国庆并没有急着坐下,而是扶了扶眼镜,居高临下的仔细打量了丁岚一番——
刚刚离得远,就看了个大概,这会儿到了近前才发现,女孩子五官还不错,就是皮肤有些太黑了。
张国庆绷着的脸终于缓和了些,沉声道:
“丁岚?”
丁岚也是个大大咧咧的性子,看他这样,也没有着恼,依旧笑着道:
“是我,你是张国庆吧?请坐吧。”
看她笑得灿烂,张国庆的好感度又多了点——
他之前也相了几次亲,有他觉得不错的,结果妈妈看不上,也有妈妈看上,他不喜欢的。
像眼前这女孩子,虽然他瞧着还是有点不顺心,却明显符合妈妈的要求。比方说个子够高,将来家里孩子自然也不会矮了;再比如皮肤黑,说明经常干活,不娇气,真是嫁过去,也能多帮妈妈干些活,到时候妈妈也能轻松些……
就只是女孩子身上还有不少缺点,真成了的话,他还得帮着改正一下。比方说头发得留长,他可不喜欢这样男不男女不女的样子。再比如说该干活干活,这皮肤最好还是白点,还有这业余爱好,看书的话,就得看名著,别看这样品味不高的……
当然,最好能看他写的诗——
他是搞宣传的,同时还是小有名气的诗人,单位里看好他的不知凡几。既然两人要处对象,怎么能看别人写的东西,不看他的呢?
这么想着,坐下时随手把拿着的书不轻不重的放下,书落在桌子上,发出“咚”的一声响。
丁岚就有些莫名其妙——
她从小就喜欢拳脚功夫,会让对方拿本书过来,也是哥嫂一再强调对方是文化人,又说要有个暗号的结果。至于说为什么选了时樱的书,那当然是时樱每出一本新书,时珩都会爱不释手的看了又看。
丁岚总跟在时珩身边,也因此对时樱的作品熟悉的不得了,没事儿时,也会捧着读,觉得还挺好,种种情形之下才会随口说了时樱的一本小说名字。
现在看张国庆的动作,明显有些不高兴。丁岚虽然莫名其妙,却也没有说什么,照旧笑着把菜单推过去:
“要吃些什么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