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零五章 众枢臣唇枪舌战(4)
少詹事宝廷察言观色,复再奏请两宫皇太后与惇亲王、恭亲王、醇亲王集众议统筹大局。
两宫接宝廷奏疏,再下谕旨:此后所有奏疏,著交惇亲王奕誴、恭亲王奕訢、醇亲王奕譞、刑部尚书潘祖荫、工部尚书翁同龢,于南书房共同阅看。俄事与球事,所有不解未定之处,惟军机与三王两大臣是任。
九月初一日,军机大臣、总理衙门大臣沈桂芬奏曰:伊犁之地久悬不决,琉球之分切勿再延。微臣以为,二分琉球,愧对球人;琉球之北归倭,之南归我,中间几岛留予球人自治,可谓公允。
直隶总督李鸿章以琉球南岛贫瘠,几无人烟,迅速致函总理衙门:俄事之能了与否,实关全局。琉球初废之时,中国以体统攸关,不能不亟与理论。今则俄事方殷,中国之力暂难兼顾,且倭人多所要求,允之则大受其损,拒之则多树敌人,惟有用延宕之一法,最为相宜。
盖此系彼曲我直之事,彼断不能以中国暂不诘问,而转来寻衅,俟俄事既结,再理球案,则力专而势自张。
中国自强之图,无论俄事能否速了,均不容一日稍懈。数年之后,船械齐集,声威既壮,纵不必跨海远征,而未使无其具,倭国嚣张之气当为稍平,即各国轻侮之端,或亦可渐弭。
十月初一,左庶子张之洞上疏:七月初十日臣为俄事所上边防一疏,曾有联倭国以伐交,商务可允者允之,使彼中立,不助俄势等语。
所云联倭国者,专指商务,且必可允者方允,与球事无涉也。既允商务,则必与之立约。中俄有衅,彼不得助俄为寇济饷屯兵,非无故而曲徇其请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