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一章
明微离开后,他坐在饭桌前一动不动,疲倦地靠着椅背。不知过了多久,神色恢复平静,静得像死水,他起身收拾碗筷。
那姑娘只是留宿一宿,却到处落下痕迹,枕边一丝长发,女士拖鞋,茶几边的黑色发绳,还有她换下来丢在浴室垃圾篓中的内衣裤。
邵臣通通丢个干净。
他没有资格谈情说爱,耽误一个女孩子的青春。更没资格对谁动心,这一点自己清楚,不应该松懈的。
今天正值周末,下午他开车去市郊的养老院探望祖父。
祖父患上阿尔兹海默症,早已不认得人。这家养老院环境不错,24小时专人护理,配套设施成熟,也算本地最好的养老机构了。
邵臣端小凳子坐在爷爷身侧,喂他吃饭。
爷爷口中若有若无叨念着什么,仔细听,原来在叫邵臣父亲的小名。有时候他会把孙子当成儿子,讲一些几十年前的往事。
邵臣的记忆里没有妈妈,在他刚记事时父母离婚,母亲远走他乡再没有回来。高中时父亲因病去世,他形同孤儿,被迫一夜之间迅速成长。
大学毕业后,机缘巧合去了尼日利亚,几年经营,稳定下来,他原本还想把爷爷接过去,没想到突然就病倒了。
唯一庆幸的是,多少赚了点钱,手里的存款可以负担老爷子晚年在养老院的生活。
至于别的,比如伴侣,婚姻,男女之情,他没有任何想法。
明微今天被气走,大概不会再想见他了。那么心高气傲的姑娘,不管对他出于好奇还是新鲜,拿出勇气袒露那些话,却被不留情面斩断苗头,多可气。
其实明微质问他为什么对她好,为什么给她做长寿面的时候,他是有点心虚的。所以没敢直视她的眼睛。
因为邵臣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,就是自然而然地做了。也许情不自禁,也许无心之失,总之一切都结束了。
从养老院回去,他收到一件从加德满都寄来的包裹,邮寄人是蒂玛。
前几天邵臣就收到蒂玛的邮件,她说她又再嫁人,并且怀孕,现在的丈夫也做向导,家里还经营一间小卖部,日子过得去,没有理由再接受他的捐助了。
包裹打开,里面有一幅手绘唐卡和一串念珠,是蒂玛去寺庙为他点灯祈福,虔诚请来的。另外还有一封信,小孩子的笔迹,用歪歪扭扭的中文问候“亲爱的邵臣叔叔”,后面表达感谢。
算起来这孩子有六岁了,宋立和蒂玛的女儿。
邵臣朋友不多,宋立算是一个。他们高中同校,虽然不同班,但因为徒步爱好相识,也挺聊得来。
高中毕业后宋立没有上大学,他去了尼泊尔,在一家旅行机构做户外徒步向导,认识了当地的姑娘蒂玛,与她结婚。
那年邵臣去加德满都参加他的婚礼,晚上住在混乱逼仄的旅馆,房间散发潮湿的霉味,墙壁一面绿一面红,浴室水压不稳,他洗澡洗到一半突然热水变得冰凉,打电话给前台,对方叽叽喳喳说着本地话,压根儿听不懂他的诉求。
那时邵臣还留着中长发,随性散漫,洗完澡吹头,刚打开电吹风,“砰”一声,插座竟然炸了,焦糊味传来,烧塑料一样难闻,他险些触电。
二十岁出头的时候脾气还很硬,邵臣怒从中来,腰间裹着浴巾大步出门,准备下楼找旅馆老板算账。
谁知到了前台只有一个小姑娘,刚才接电话的男人也不知哪儿去了。
那姑娘见他面色冷冽,带着一股戾气走来,有些害怕,紧绷着站起身,怯怯地用英语问他需要什么服务。
邵臣倒不要意思发火了,硬生生压下脾气,只是把报废的电吹风交给她,换了只新的。
旅馆在喧闹街市,车流不息,夜雨嘈杂,整晚无法安睡。
清晨天蒙蒙亮时他醒来,靠在窗边抽烟,看着湿漉漉的街道,胡luàn • jiāo错的电线穿行在灯牌和巷子之间,墙砖斑驳脱落,拥挤的商铺灯火朦胧。
加德满都并不整洁繁华,但是有一种迷乱破旧的美感,当时邵臣想,也许将来会带心爱的女孩再来一次。
参加完宋立的婚礼他就回国了,次年再度赴尼泊尔,走ABC大环线,在加德满都与宋立短暂地见了一面。两个月后听说他出了事故,在登山时为了保护游客被落石击中遇难。
那时他的女儿才刚满半岁,蒂玛痛不欲生。
失去家里唯一的经济支柱,母女俩不知道今后如何生活。邵臣看着宋立的遗照,心里做出决定,不会让他的妻女流离失所。
六年来邵臣每月按时给蒂玛汇款,没有一次中断过。
孩子一天天长大,丧夫之痛终会淡去,如今蒂玛再婚,步入新生活,邵臣也辗转经历了许多,人人都要往前看、往前走,除了宋立,离世的人埋在地下,永远年轻,永远不变。
邵臣收起包裹,放到柜子里,永远不会再打开。
——
九月底,气温越发凉爽起来,阴沉沉的天,连续一周不见太阳,整座城市仿佛都要发霉。
王煜忽然打来一通电话,邀请邵臣明晚一起吃饭。
邵臣不太想出门,推掉了。
他比王煜大五岁,如果以年龄来算,两人只是兄弟的差距,可因为性格和经验的距离,王煜在他眼中就是个没长大的毛孩子,而他倒真像长了一辈似的。
邵臣对年轻男生的社交圈没有任何兴趣,一起去酒吧那天是个例外,王煜生日,他爸总担心他结交狐朋狗友学坏,所以请邵臣帮忙盯一盯。
王煜不太听家里人的话,但是对这个远房小叔有种好奇和崇拜,因此热情洋溢,老是要和他拉近关系。这次也软磨硬泡,锲而不舍地打电话央求。
邵臣碍于情面不好反复拒绝,最后还是松口答应。
“算起来高中毕业六年,居然只办过一次同学会,明明关系也不差,就是没人张罗。”
王煜今天很像那么回事,喷了发胶,穿上西装,戴着手表和耳钉,好像还修过眉毛。整个人容光焕发,兴致高得仿佛孔雀求偶,显然十分看重这次聚餐。
虽然邵臣也不太懂,他的同学会为什么非要把自己捎上,心下猜测是要见有过节的同学,怕起冲突,所以拉他壮胆做后盾。
不多时到目的地,聚会的餐厅开在繁华地段,也不知谁挑的,竟是一家中式院落,进去别有洞天。邵臣想起小时候看的《金瓶梅》插画本,这儿就像画中西门庆的府邸。
他们随服务生穿过月洞门,来到一个大包厢,堂内正墙设有四扇花鸟挂屏,两侧木板雕刻的楹联,底下一张长案,摆着一对青花瓷瓶和福禄寿雕塑。
包厢中央是一张厚实的大圆桌,十来个年轻人围坐着,仍有富裕。
王煜像个交际花,一进门就张开手臂热情地跟每个同学打招呼,听那话语,他正是今天组局的人。
“哟,班长也带家属来了。”
众人望向班长身边的女孩,一番打趣,那姑娘性子大方,笑道:“听说今天会来一个大美女,我挺好奇的,想见识一下到底有多漂亮。”
“现在不知道,反正当年我们开学第一周就传遍了,六班有个大美女,好多人课间跑来走廊看她,你们记得吧?”
“怎么不记得,我们班的人也跑到隔壁趴过窗户,一个个笑得像痴汉。”
正聊得热火朝天,王煜接到电话匆匆出去了。
旁边忽然有人说:“诶,要是刘奇和周建宇今天也到场,你们猜会怎么样?”
“他俩?我怕闹出人命。”
“不至于吧,这么多年过去了,什么仇什么怨放不下?说不定人家早就结婚生子了。”
“你忘了当初他们有多疯?那么铁的死党反目成仇,我可真好奇,怎么走到那一步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