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八十章: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联邦
这些由每个州选举出来的议员,组成了总人数达到两百四十人的众议院。
众议院拥有立法权,监督权和弹劾非内阁政府的所有官员的权力,同时内阁政府的所有职位也会从众议院选举得出。
而皇家议院的成员由时任内阁政府官员,成年的男性王室成员,君主任命的议员和各殖民地总督以及领地总督组成,除了成年的男性王室成员之外,其他的皇家议院议员,在皇家议院的任期也就相当于他们所在职位的任期。
阿瑟亲自任命的议员任期稍微长一点,但最多也不超过五年。除非阿瑟再次任命,否则五年之后就不再是皇家议院的议员。
换句话来说,内阁政府的首相和部长,新几内亚殖民地的总督和首都领地的总督,会自动获得联邦皇家议院议员的身份。
但同样的,如果他们不再是内阁政府的首相和部长,或者殖民地和领地的总督的话,他们也将自动丧失皇家议院议员的身份。
皇家议院的权力十分广泛,拥有立法权,司法权,监督权,弹劾任何官员的权利以及驳回众议院提议的权利。
没错,众议院的权利虽然十分巨大,但这一切也取决于一个前提,就是众议院的提议在皇家议院顺利通过。
众议院的所有提议只有通过了皇家议院的认可才能执行,而阿瑟又通过种种方式控制了皇家议院。
首先是殖民地的总督和首都领地的总督,这两个总督全部是由阿瑟亲自任命,自然也是忠诚于阿瑟的。
其次,内阁政府的成员虽然是由众议院进行选举,但实际上也得经过阿瑟的正式任命后才能上任。
没有阿瑟的任命,至少从法理上看来,他们并不能成为正式的内阁成员,无论是从名分还是从实际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