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二十章 家族继承
另外之所以说霓虹的“家”文化,带有冷冰冰的意味。
在亲生子女之间的继承制上,它也非常绝情且冷酷。
和华夏的兄弟均分制不同,霓虹采取的是“单子继承制”。
所谓的单子继承制,就是家族事业只会传给后代中的一位成员,其他成员则要被“扫地出门”。
这种做法看起来很无情,可这样做的目的,一是为了防止内斗,二是避免家族实力因分家而削弱。
财产均分往往导致经商活动规模无法扩大,而小企业还会在竞争中被排挤、吞并。
后世凹门赌王几个子女争夺家产的新闻还历历在目,三星家族内部也曾上演过财产争夺战。
其精彩程度不亚于某些宫廷大剧,但最终的结果基本都是以各方伤痕累累而收场。
毫无疑问这无益于家族企业的延续与扩张,某种程度上还会削弱彼此的实力。
但是在霓虹就很少发生这样的事,其根源就在于“单子继承制”。
正常情况下,长子承担这一责任,次子等则不在考虑范围之内。
而当长子继承有可能危及家族利益时,父亲可提出断绝父子关系,并将其逐出家门,改由次子或其他儿子继承。
虽然霓虹的法律上,已经明确废除了嫡长子继承制。
但许多家族为了保证企业的长久竞争力,仍然在采取这一做法。
尤其是那些传统财阀,在这一点更是默契无比。
那么白川枫会怎么做呢?是否也依旧会实行“单子继承制”?
某种程度上而言确实如此,但又不完全是。
毕竟单子继承制虽然绝情,但它的优点也非常明显。
第一,产权明晰。家族企业的产权明晰化后,没有了纷争,就少了伤害!
第二,具有个体性,家族企业产权个体化。权力集中于某一人之手,更有利于决策的施行,避免无意义的分歧。
第三,财富增长有递增性。与华夏大多家族企业的诸子均分相比,单子继承制避免了产权的分割,有利于产权范围扩大,为企业产权的发展奠定了基础。
当然风险与收益并存,家族继承人一旦出问题,对家族企业的打击也非常明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