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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. 抗辩事由 她被一个凡人吓破胆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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听完朱三娘的话,兰青青大为惊奇。

不是惊奇于她居然要用自己说过的话驳斥自己,而是惊奇于——

“我居然都有狂热粉丝了?”

“白素素的案子在你们妖界传播得有那么广吗?”

“那是当然。”

朱三娘点头:“你现在在我们妖界,可谓是无人不知,无人不晓。谁不知道有个胆大包天的凡人,为了一介狐妖,居然上了天庭,找司命仙君伸冤?数千年来,没有一个人肯为妖怪做到这个地步。”

最重要的是,她还成功了。

“大家都迫不及待地想要认识你。若非你是帝星之女,又与凤凰过从甚密,恐怕早已被那些大妖们生吞活剥了吧。”

兰青青有些奇怪:“我明明帮了一个妖怪,为什么却有妖怪想要害我?”

“当然是因为,他们是坏人。”

朱三娘理所当然地说:“你不会以为,所有的妖怪都和那只狐狸一样,不仅没有自保之力,还傻得可爱吧?”

了解了白素素的遭遇后,朱三娘觉得,她之所以会那么惨,归根结底,还是因为太弱,又太蠢的缘故。

因为弱小,所以才会被凡人攀诬,送入地府,被阎王糊里糊涂地,当作安抚一个凡人的牺牲品。

因为愚蠢,所以才会乖乖地受那三世劫难,每一世,都被那凡人害得鲜血淋漓,却还忍不住爱他。

若是此事落到她朱三娘的头上,她一开始,就不会让齐氏孝子的魂魄有机会囫囵个儿地下地府。

不是想告我吗?那就用毒汁把你的魂魄浸透,让你眼不能见、口不能言,到了阎王殿前,也说不出一句伸冤的话。

就算那齐子侥幸将她告了,她也要在阎王殿前闹上一场,叫阎王明白,孝子难缠,她更难缠。想把她赏给孝子,好叫他息事宁人?做梦!

若是阎王真的不惧她闹,也命她随那孝子三世轮回,那在这三世轮回里,就别怪她用法术将那孝子当作猪狗一样对待,如此三世。

再退一万步,就算她真像白素素那样,在三世轮回里吃尽了哑巴亏,最后还为了救孩子被判下血池地狱,她也不会像白素素那样坐以待毙,等什么凡人来救自己。

大不了,她就把齐国栋和那些来拘押自己的鬼差都杀了,从此远走高飞。

只要不被抓到,过个几百年风平浪静了,又是一条好汉。

明明有这么多条路可以走,这么多办法可以自救,白素素居然还会沦落到差一点就下血池地狱的程度。

真是太弱了!太蠢了!

虽然同为妖类,但在朱三娘心中,她和白素素,不是一样的人。

白素素如今遭遇的一切,都是她自作自受。

换了她朱三娘,一定不会沦落到这般田地。

因此,她不仅不同情白素素,反而对她的遭遇嗤之以鼻。

怪不得凡人、阎王和神仙都欺负她,都瞧不起她呢。

我是妖怪,我也瞧不起她!

白素素的脱罪,并没有让她为之触动,只是让她觉得——原来还会有人去帮那么蠢的人。

而且居然还成功了。

数千年来,从来没有人敢,也从来没有人能做到的事情,叫那个凡人做成了。

她就像是在雉鸡的群里发现了一只丹顶鹤的猎人一般,不仅没有为鹤的风姿折服,反而被勾起了狩猎的心。

要是能把那个凡人弄到手里,囚禁她,折磨她,观赏她,该多有意思。

她知道,起了这种心思的妖怪,不在少数。

光是她能叫出名字的,就有好几位。

但大家都按兵不动,不敢做第一个出头鸟,就是因为畏惧凤凰与帝星的威势。

没想到她不去找那凡人,那凡人倒自己送上了门,还想让自己认罪伏法。

朱三娘觉得十分好笑。

若是那凡人直接带着凤凰与九尾狐杀上门来,踏平她的洞府,叫她以后滚出海市,不许在她的地盘上作乱,那她肯定头也不回,抛下这一窝孩儿们,自家逃命去也。

弱肉强食,她打不过凤凰和九尾狐,被赶出家门,她认。

但是,这凡人若是用人间那一套来审判她,要她低头认罪,乖乖地跟城隍去服刑,那对不起,她不认!

她只是小本经营,卖货赚钱,可从不曾违法犯罪!

好笑之余,又有些窃喜。

这凡人,思维僵化,不知变通。

若她证明不了自己犯罪,岂不是只能让自己逍遥法外了?

兰青青不知道朱三娘心中的弯弯绕绕,她只是明白了,原来妖怪群体也不是铁板一块,也和凡人一样,有好有坏。

而那群坏妖怪,还因为某种猎奇心理,对自己产生了一些并不友好的——兴趣。

若是普通人知道这些,恐怕得吓坏了吧。

但兰青青异常淡定。

当了这么长时间的律师,没有谁比她更清楚,一个群体里不可能全是好人。

甚至一个“好人”,在某些情况下,也会变成“坏人”。

永远对人性充满希望,永远不要对人性产生依赖。

这是兰青青的座右铭。

把“人”换成“妖”,也是一样的道理。

至于那些妖怪的恶意……

从小拥有充足被绑架经验的兰青青表示:习惯了。

身为兰雅茹女士的女儿,她已经习惯了来自四面八方的恶意,多一些来自妖怪的,也问题不大。

这些妖怪和兰雅茹女士的那些仇家相比,唯一的优势在于,他们拥有一些神奇的法术。

除此之外,无论是对她的仇恨程度,还是绑架她时的执着和创意,都远远不及前者。

要相信凡人的智慧!

尤其是在违法犯罪这一途的智慧。

因此兰青青根本没在怕的。

她只是想着,回去之后,要针对这些妖术,做一些反妖术特训。

不过,眼前需要解决的,是朱三娘的案子。

嫌疑人拒绝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,坚称自己无罪。

兰青青之前也遇到过类似嘴硬的嫌疑人。

这种嫌疑人,一般分为两种情况。

一种,是对自己的行为真的心里没数。

明明干着shā • rén放火的事儿,但心里觉得自己是在拯救天下苍生。

另一种,是明知自己在作恶,但觉得警察和法官都没自己聪明,自己能够通过强词夺理的狡辩,逃脱法律的制裁。

兰青青觉得,朱三娘应该是属于后一种。

她明知道自己卖的那些东西会引人走上邪路,但却振振有词——我只是给他们提供了工具、提供了条件,作恶是他们自己的选择。

而且,她居然还知道用自己曾经给白素素辩护时说过的话,来反驳自己。

看来朱三娘也明白那个道理——想要反驳一个人的观点,最有力的论据,是她自己曾经说过的话。

就像她用阎王曾经的判决来反驳阎王一样。

这让兰青青觉得有些惊喜。

她不喜欢和笨蛋辩论,因为辩赢了也没什么成就感。

朱三娘掌握了辩论的精髓,是个值得期待的对手。

兰青青笑眯眯地:“你说,因为我认为白素素在齐氏一案中无罪,所以,你也应当无罪,对吧?”

朱三娘点了点头:“没错。”

“这可都是兰律师你自己曾经说过的话。你不会要反悔了吧?”

“我当然不会反悔。”

兰青青说:“反悔是无能的表现。我想要说的是,你的情况,和白素素的情况,有根本上的不同。”

朱三娘轻笑:“我和白氏,有哪里不同呢?若无白氏之举,齐母并不会死,若没有我卖出去的商品,我的顾客不会有害人的能力。但我们却都不是作恶之人,因此无罪。”

兰青青问:“你知道什么是抗辩事由吗?”

朱三娘摇了摇头:“不知道,那是什么?”

兰青青向她解释:“就是当有人指责你应当对某项损害负责时,你用来为自己辩护,使自己脱罪的理由。”

哦,原来如此。

朱三娘点头:“我明白了。”

“白素素的抗辩事由是第三人过错。”

兰青青说:“因为齐母是被齐子的小气和不孝气死的,这是第三人齐子的过错,因此可以减轻甚至免除白素素的过错。”

“试想,假如齐母并没有生过这位孝子,她一个人生活,养了两只鸡,某天,鸡被狐狸偷走了——她会气死吗?”

朱三娘想了想,诚实地摇摇头:“应该……不会。”

她很想反驳这个凡人,但她还是说不出“齐母当然会被气死”这句话。

毕竟,生活在乡下村庄里的人,谁还没遭遇过点偷鸡摸狗的事儿呢?

要是被偷个鸡都会气死,早死八百回了。

“所以你看,白素素因此无罪。那么,我们再来谈一谈,你和白素素的不同。”

“你向某个人用力挥拳,打中了他的脸,他受伤了。只要你挥拳打人,就一定会有人受伤。所以,我们要惩治挥拳打人的行为。”

“你伸了个懒腰,无意间打中了某个人的脸,他受伤了。但不是你每次抻懒腰,都会有个倒霉蛋无意间路过挨打的,所以我们不惩治抻懒腰的人。”

“带入到你们二人的行为里——你卖给顾客害人的药水,他一定会去害人,一定会有人受害,所以我们要惩治卖害人药水的行为。白素素偷鸡,但不是每偷一次鸡,都会有一位大孝子气死母亲,所以,我们只惩罚她偷窃的行为,而不会把齐母之死也归结在她的头上。”

“这就是你和白素素的不同——强因果,弱因果。”

“可是,又不是我指使他们拿药水去害人的。”

朱三娘说:“他们明明可以克制心中的恶念,不去害人呀。就像你在天庭说过的,拾得黄金的兄弟,明明可以克制贪念,兄友弟恭;遭遇狐狸偷鸡的母子,也明明可以母慈子孝,共度难关——买了我药水的人,如果不想作恶,明明可以把药水藏起来,一辈子不使用的!”

“他们之所以作恶,都是他们自己的错,我只是一个开店卖货的,我什么错都没有!”

兰青青笑了笑。

“拾得黄金是天降横财,狐狸偷鸡是遭遇盗窃。”

“普通人的一生里,谁没得过一两笔横财呢?谁没遭遇过一两次盗窃呢?这些都是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事情。”

“但却并不是每个人,都会在日常生活中,得到一瓶致幻药物,只要让讨厌的人喝下去,就能控制她的整个人生。”

“要求他人在常见的事物面前保持道德,是人性的底线。”

“要求他人在很可能一辈子都得不到的、控制他人人生的权力面前保持道德,就是痴心妄想。”

“所以,我们要惩罚那些因常见之物而作恶的人,更要惩罚那些将不常见之物放在他人面前的人。”

“所以,我们惩罚贩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和致幻药物的人。因为我们不期望大多数人能在这两样东西的面前保持道德。”

“所以,朱小姐,你的行为,和白素素一点也不一样。”

“你看,我在陈述你的过错时,用的甚至是虚拟语气。”

“我说,‘若是有人买了你的药水,用于作恶’。我甚至都不知道究竟是谁买了你的药水,也不确定那人是否已经作恶。仅仅是你卖药水的这个行为,就足以给你定罪了。”

“朱小姐,你不应该将超出他人承受能力的诱惑摆在他们面前。你不应该满足他们的一切欲望。”

“须知,欲望放纵到极致,一定会归结于作恶。”

就连象牙塔里的高中生,在接触了朱三娘的幽灵旅社后,想到的也是利用她的药水,毁掉他人的人生。

朱三娘冷笑一声:“凡人,我真是看错你了。”

兰青青“嗯?”了一声:“你怎么看错我了?”

“你在天庭之上时,振振有词地说,你所求的,无非是一个公平。”

“可是现在,你又不讲公平了!”

“你可知,我的顾客们所求的,都是哪些欲望?”

“他们有的希望心上人能够喜欢上自己,有的希望自己变得非常非常有钱。”

“或许在你眼里,他们贪得无厌,他们放纵欲望,几近作恶。可是,他们这些欲望,在他人眼里,却是唾手可得的东西。”

“生得漂亮、性格讨喜的人,只要招招手,就有数不清的人追求。长相平凡,性格木讷的人,付出多少,都得不到一颗真心。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人,挥金如土都不会有人觉得浪费。家境贫寒的人,想要一件好衣服、一双好鞋子,就要被视作贪婪。”

“这何尝不是一种不公平!”

她上下打量了一番兰青青,像是明白了什么,恍然大悟:“哦,我忘了。兰律师你可是出生在天下第一的豪门,又生得美,自然不会理解普通人的不甘。”

“恐怕在你眼里,那些出身不如你、容貌也不如你的人,居然也有欲望,居然也想要和你一样的东西,这就是最大的作恶了吧!”

兰青青摇了摇头:“不,我倒觉得欲望是最公平的东西。”

“你说得对,我拥有远比其他人更好的条件。”

“但是,我也有求而不得的东西。比如,我想让年糕和麻团活过来,但这是不可能的。”

麻团和年糕,是她最开始养的两只小狗。

年糕通体雪白,麻团比年糕多了几缕黑毛。

早在几年前,它们就寿终正寝了。

“我也有需要非常非常努力,才能满足的欲望。比如,我想和妈妈一起度过一个完整的生日,不会过到一半,就眼睁睁看着妈妈被一个电话叫走。”

不过转念一想,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这应该是比小狗复活更难实现的愿望。

“如果我为了过一个生日,就把妈妈绑在家里,不许她接电话,不许她出门,难道我就不是在作恶了吗?”

当然,她也只敢想想。

如果真这么做了,兰雅茹女士一定会毫不留情地把她的头拧下来。

涂靡忽然低笑了一声,以手掩唇,偏过了头。

兰青青莫名其妙地看了他一眼,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,于是回过头来,继续对朱三娘说:“就算是神仙,也不能事事如意。人活在世上,谁没几样求而不得的东西。”

“我和你的顾客们唯一的不同,就是我不会为了实现我的求而不得,就去作恶。”

“无论你将你的顾客们描述得多么可怜,多么不甘,多么委屈,都无法掩盖他们为了实现自己的欲望而去伤害他人的事实。”

“他们委屈,被他们用药水控制的人,就不委屈了吗?”

朱三娘恨恨地咬牙,却无可奈何。

她知道,自己在这场辩论里输了。

这凡人实在牙尖嘴利,难怪连神仙都辩不过她。

她实在是不甘心。

早知道只是开个店卖点货都要被这凡人上纲上线地审判,她就放开手脚,狠狠地敛财了!

她所做的这一切,没有其他缘由,单纯只是她想要钱罢了。

凡人的世界里那么多好吃的、好玩的,都需要钱来买。

作为一个道行高深的大妖,她其实是有能力通过暴力犯罪来迅速敛财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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