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3章
这一封手书,却是斥责宁景诸多行为,于学院之时,不思学业,不友同窗,不敬师长,被逐出学院后,心术不正,弃书生风骨,为银钱折腰,行事肆意妄为,提倡不正之风,累及青山学院名声受损。
且,院长听闻宁景曾于家乡劣迹斑斑,声名不端,实在有辱其秀才之身份。
特此,昭闻天下,逐宁景出学院,夺宁景秀才之名,今后凡圣贤之地,皆不纳其人!
荆高义当时一看到这份手书,心中惊骇难以言表。
院长这不仅是要昭告所有人,宁景行为不端正,人品瑕疵,被学院逐出,还要剥夺了宁景的秀才功名。
剥夺功名,是青山学院院长才有的权利。
凡是学子,拜入学院,就是院长之徒,承受其师恩。
姜朝十分尊师重道,身为传师授业的师父,青山学院院长有着诸多权利,其中一项就是夺去院中学子功名,哪怕已经被逐出学院,亦能。
凭着这一点,哪个学子在他面前都服服帖帖,毕竟谁也不想辛苦考取的功名一朝被夺去。
而且,被剥夺功名是其一,其二含义,却是亲自被院长逐出了师门,剥夺了读书人身份!
学院学子,哪怕是被逐出学院,依旧是能以院长弟子自居,表明他曾于学院中进学,是读书人之间最常见的自荐之法。
而宁景今后,却是不能再以此自称,他就算空有一身学问,但不被学院承认,其他同样的读书人也不会承认他。
宁景往后,连以读书人自居都不能。
青山学院院长是位宽厚仁慈之人,从未如此惩戒过一人,宁景,是第一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