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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间,他动作行云流水,仿佛重复了很多遍,已经成了一种习惯。
片刻,沈建军站起身,舌尖舔舐着唇角的血腥,又很快啐了一口。
“呸……真他妈恶心!”
他抹了把脸,沾染了满手的鲜血,又在西裤上蹭了蹭。
那棱角分明的五官,狭长而流光的眼眸,削薄的嘴唇,似乎也染了几分鲜红,竟有种别样的妖冶……
而他的白衬衫上,同样飞溅了无数鲜血,仿若一朵朵寒梅绽放,异常诡异。
“我可以把人带走了吧?”
许白林强压着怒火,看向沈建军问了一句。
沈建军微微挑眉看向许白林,好像忘了他刚才剁别人手的事。
“啊?哦,可以,可以带走。”
许白林这才看向那些小混混,低声斥道:“你们,把他的胳膊包一下,赶紧带他去医院!”
那些小混混你看看我,我看看你,面露畏惧的走过去,将已经晕死的丁咏山扶起来。
有胆大的小混混,顺便捡起那只手,塞进丁咏山的衣兜里。
一群人七手八脚的将人带出胡同巷子。
而张晓雯和杨嫚嫚也跟着那群人,颤颤巍巍地往外走。
可到了胡同巷子口,她们立刻撒丫子飞快朝着另一边跑了。
今天这一幕,足够她们做很久的噩梦了。
等所有人都走了,许白林也转身准备离开。
沈建军见他要走,微微扬起下巴,忍不住提醒一句:“别忘了,你答应的两个条件!”
许白林背对着沈建军,身形一顿,却连头也不回地往前走去。
“我,不会忘!”
话落,他快步离开。
沈建军自然听出了他话里的异样,也不知道他是说不会忘了丁咏山被剁手?还是今天所受的屈辱?
毕竟,丁咏山是他的走狗!
他打狗的时候,也没看主人……
那边,陈逍已经回过神来,看着沈建军满脸满身都是鲜血,赶忙拿过西装外套走过去。
“三哥,先穿上吧。”
沈建军挑眉瞥了眼陈逍,接过西装利落的套上。
“小子,以后遇事别怂,要知道,有些狗,你越害怕,他越咬你!”
陈逍望着沈建军,顿时一怔,随后,又赶忙低下头:“多谢三哥教诲,我知道该怎么做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