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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真的很努力地在听教授上课,但我学的是商科,每几句话里总会错过一到两个词,可偏偏就是那几个词,导致我一头雾水,完全跟不上进度。
不仅如此,我一点儿都融入不了周围人的氛围,每当我想求助当地同学,他们的话题总会在我到来时戛然而止,憋着笑,神色怪异地相互对视。
所以我当即下定了决心,我好不容易认识了一个美国男孩,就算他再怎么讨厌,我都不会放过和他学英语的机会。
从小到大我最擅长的就是讨人喜欢,容秀娴是有钱人家出身,长得本就是那种大家闺秀的模样,年轻的时候贪图男人的皮囊,招了个好看的入赘女婿,我算是继承了父母的优点。
所以臭不要脸地说一句,在中国人的审美里,我应该还是挺好看的。
即便是一直不待见我妈的爷爷奶奶见了我也多少会露出点笑模样。
不过欧美对于亚洲人的审美比较迷,我不确定在他们眼里自己长得怎么样。
但即便如此,我还是朝他眨了眨我的眼睛,凑近并直勾勾地盯着他看,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,朝他大大咧咧地笑,“那你能帮我取一个英文名吗?”
诺亚再度转过头静静地看向我,脸上那种酷酷的表情似乎稍稍有点松动,朝着我挑起眉毛,“就叫rongyi,不用担心他们说不来。”
他的音发得出乎意料的标准,绝大多数美国人在说她的名字时嘴里都像是含了个拳头一样含糊,但对于诺亚……我实在是挑不出一点错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