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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俩收养孩子是意料之中的事,之前也同我提起过,还让我在医院和妇产科的熟人留意一下有没有适合收养的孩子,好发挥近水楼台的优势。
我意兴阑珊,二十六键敷衍地打出恭喜二字并发送。
转头哥又发了那孩子的资料,我粗粗的瞟一眼,出生日只有年,生父母也不详,说是出生不久被抛弃,让野狗叼着,被人救下送到孤儿院,自小性格有些怪异。
照里的那孩子最夺人的是一双晦暗的眼睛,透着点寒。我又细看了一遍资料,隐约觉着哪里不对。
这孩子的眉眼,与我的故人有几分相似。
陈家迎来了一尊惹不起的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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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上不存在完美的犯罪,但既我并不患有强迫性犯罪倾向,又为何一定要追求所谓的极致完美。
唯需伪装至所有人看不出就好。这样的伪装是一定存在缺陷的,除我之外的外人看不出,我便能逃之夭夭逍遥法外。
说实话,我并不认为我在犯罪。但我也不觉得自己所作所为值得原谅。我是该下阴曹地府,被判最重的酷刑,堕入畜牲道。
或者,再无转生的可能。
我心里很清楚,有些事情一旦做了,谁都不会放过谁。
我联系上需要我援手的人,找到了我应该帮的两人住所。那是一对夫妇,很是登对外人看来一句郎才女貌不为过。二人皆是鼎鼎有名的天才,权势、钱财、声誉,该有的一样不缺。
可他们偏偏越过了那条线,跟我一样,成了疯子。他们的结合,并不是因为他们相爱,而是因为他们各自的爱人相结合,甚至还孕育下了两个孩子。他们的爱由他们所爱的传递到孩子的身上,孩子们身上的基因,是疯子所求。
小的孩子我没见过,估摸出生不久父母就出了事。两孩子的父母好巧不巧与我算得上是故人,往日我给这两人上门看病,跟大孩见过几面。
然而,并不妨碍我的意图。
我助两个疯子杀了人,只需在一旁提出方案,教授方案,规划一切,其余的他们自然会办妥。我教他们如何顺着肌理与血管切割,如何防止大出血,如何正确的摘出完整的器官,如何将保存期限延至最长,如何使他们的爱人最高程度保持原貌,安详地躺在玻璃液体里。
刀划开筋肉的声音其实并不美妙,但会上瘾。疯子的狂热催化神经的震颤,温热的血液汩汩流动血管顺刀割断处涌出的腥甜,沾染上的疯狂一旦触及再难脱身。
我拆开一把折叠小凳坐在一旁,漠视他们与各自的爱人忙活的热火朝天,静默地看着,时不时及时纠正他们的小错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