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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41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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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金鱼最适合和睡莲生活在一起,而鱼缸是承载着他们的家。

靳予,这个礼物是送给大学时候的我们,那段时光很美很好值得永远纪念。

从此以后,勿念,勿见。]

这是盛晚送给他最好的一件礼物,比大学时他们攒钱互相送的那些袖口,胸针,或者是限量的篮球鞋都好……

但却也是女孩儿送给他的‘诀别’。

金鱼是他,而睡莲是她曾经最喜欢的花,因为他们最适合生活在一起。

可现在,女孩儿喜欢的花变了,盛晚已经说得很明白。

靳予怔怔地看着鱼缸里游来游去的两条金鱼,不自觉的落下泪来。

“我靠。”陆奕宁吓了一跳:“你这是怎么了,盛晚写什么了?”

“没有。”靳予珍惜的把卡片收起来,不给任何人看,声音沙哑:“只是手术后,伤口有些疼。”

第78章明天就去领证吧

《山河长明》杀青后,盛晚在递过来的一堆剧本里选了一个现代戏。

第一是因为这部剧讲的是女性职场,女主和男主没太多感情戏,这几乎已经成了她选剧本的第一标准。

第二则是因为这部剧讲述的职场正好和她大学时选择的专业吻合,演起来不用做太多专业方面的功课,也可以得心应手。

进组之前,盛晚去参加了程鸢的婚礼。

婚礼定在四月初,而她是四月十号进组,甚至有时间可以帮着程鸢忙活一下关于婚礼的流程。

本来新娘子是打算让她当那个唯一的伴娘的,但盛晚想了想,还是婉拒了。

参加婚礼倒是没什么,可如果去当伴娘,穿着礼服全程跟在新娘子旁边,未免就有些太过喧宾夺主了。

这并不是说自己比程鸢长得好看之类的,而纯粹是因为她是一个公众人物。

就算自己长得和丑八怪一样,只要是个当红明星,就会吸引摄像机镜头的。

盛晚可不想在程鸢的婚礼上,自己大出风头。

这是她最好的朋友,她只想默默见证她幸福就好。

陆远词自然是陪着盛晚以男朋友的身份一起参加的,他们交往这么多年,男人一直堪称神秘,程鸢也是直到结婚这天才见到真人。

于是情不自禁的就有些激动,敬酒的时候手都在发抖。

盛晚看的想笑,旁边的庄知越却有些不满了:“怎么这就被别的男人帅到了?你老公我不够帅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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