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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会儿跳到桌面上,一屁-股坐上盛晴的卷子,一会儿把爪子搭在江聿的手上不让他写字。
江聿有点洁癖,对所有长了毛发的生物都没有什么好感,拍了拍桌子,对猫说:“小东西,滚下去。”
小猫不开心地看了江聿一眼几乎要亮起爪子,但一顿饱和顿顿饱还是分得清,不情不愿地下去了。
盛晴盯着小猫翘起来的尾巴,问江聿:“它有名字了吗?”
江聿不屑道:“叫猫。”
“……”盛晴努努嘴,“怎么可以这么敷衍。”
江聿转了圈笔:“那叫凯特。”由cat音译而成。
盛晴:“……”
您还不如不取呢。
题目还没做,她不敢说太多废话,低头闷闷地写题目,写到十道题目正率百分百,江聿检查的时候没有皱眉没有不满,才敢小声提意见:“凯特不好听,像男孩子。”
江聿看了看小白猫,眉心蹙了蹙:“你怎么知道它是女孩儿?”
“因为她漂亮啊!”盛晴说,“叫晴晴最好了。”
“跟你同名?”江聿问。
盛晴羞赧地点了点头:“是啊,暑假之后哥哥就要离开了,我不能一直陪着哥哥,但是它可以。”
“它和我一个名字,你看到它就可以想起我了。”
盛晴沉默半晌,补充了句:“如果哥哥愿意记得我的话。”
她是谁呀,只是一个瘦瘦小小的品行卑劣的姑娘,江聿为什么要记得她呢?
等了半晌,果然没有听到回答。
盛晴的目光悄悄从笔记本挪到江聿的袖口,再挪回卷子上。
他喜欢穿白色的衬衫,每个衬衫的袖口都有一个英文单词,pto。
盛晴曾经用他送给自己的手机搜索过这个单词,是冥王星的意思。
那天的江聿没有再说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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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到家里的盛晴不知为何,情绪有些低落。
江聿记不记得她都没关系的,她记得他就好了。
如果之后,在大城市,在京北,两人还能遇到,盛晴感觉那时候的自己一定是年轻有为的白领,可以穿着西装跟他侃侃而谈,在气氛恰到好处的时候宣布自己就是当年他在浅水镇认识的姑娘。
久别重逢,多浪漫啊,像是写在小说电影里的故事。
这天家里的氛围很好,王兰向大家宣布,爸爸最近就要回来了。
今年出海的时间比往年要长。爸爸安全回来,盛晴当然很开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