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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为一个受过伤,又不合群的小孩,李明宛大概知道在这些孩子里,她是很不适合被收养的,至少以大人的眼光来看,是这样的。
但这位李文畔伯伯,却毫不犹豫的选择收养她。
不管是他的涵养,还是心胸,作为收养的家庭都是非常好的。而且大抵也不会挨饿,作为干部,她的安全也有保障,有些人领养孩子,仅仅是为了将来给男孩子做老婆,或者得到一个免费的劳力。
李明宛在经历过拐卖的事情以后,虽然她的实际年龄已经成年了,但仍然留下了阴影,正是因为有了自己的思想,又不曾出社会摸爬滚打过,才更容易受刺激。
她看事情都变得更加小心谨慎,生怕一个不慎,又落到了虎狼窝里。
而李文畔已经开始安慰起了明宛,“不记得也没事,这样你就可以重新给自己起一个名字,很多人都对自己的名字不满意,这样反而顺理成章可以多取一个。”
李文畔说的诙谐,这样安慰起人来,反而显得有趣了许多,本该是件悲伤的事,换个角度,似乎就好了许多。
毕竟,很多人都没有选择自己名字的机会。
就像原来的李招娣,她就在没有选择的时候,被迫有了招娣这个名字。
李明宛笑了笑,眼睛像一弯月牙,“嗯!”
但是收养的手续不是这么快的,更何况李文畔本来就是为了四处视察才来的地方,并非是专门为了看望孩子们来的。
既然是公职,那么带着孩子就不怎么方便,他一贯是不愿意浪费公家财物的,可带着明宛的话,长途跋涉是一回事,底下的人见状刻意讨好也是个问题。
所以他不能这么做。
李文畔甚至不能再这里多待,所以他在想要收养明宛之后,方才就修书一封寄去了北平。
他和胡若弗本就商议好了要收养一个孩子,后来他听说饶县出现了人贩子,有许多小女孩被滞留在镇上,没有人领养的时候,更是去书一封,和胡若弗说想要从拐卖事件遗留下来的女孩子中选一个年纪小、不好被领养的小姑娘,收养回家。
后来胡若弗寄信回来,信中很支持他的决定。
等胡若弗收到他新寄出去的信后,应该便会从北平赶来接她。
李文畔到底是担心明宛一个人待在这里,他又快要去下一个地方视察了,所以准备和明宛说清楚,免得她以为又被抛弃,亦或是到时候不知所措。
所以李文畔没有瞒着明宛,他整理了下措辞,半蹲在地上平视着明宛,“但是文畔伯伯有其他的事,可能要先去其它的地方,也许一个月、也许两个月,要较长的时间才能结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