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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情是这样的。
昨日,浣川、轻云按照越千江的意思,出门寻了一块斥卤田,想买下来送给朱说做实验。
怎奈他们眼光太好,看上的斥卤田虽然只有十来亩,但距离县城不远,附近还有淡水湖泽。这样的地段,即便已经盐渍化了,产不出东西,仍然被官方认定为田土,一亩地的卖价在八百文左右。
朱说出身贫寒,眼下尚未发迹,连房子都是租住的,名下突然多出一笔略有些值钱的田产,只怕会惹来非议,坏了为官的清名。
可如果以周不渡或越千江的名义来买,除了需要去官府备案、立四份合同契并向商税院缴纳交易税之外,往后还得每年按时上缴诸多杂税。
他们不日便将离开,以后还是得让朱说帮忙交税,不出事也没什么,一旦发生经济纠纷,影响可不太好。
于是,越千江就想以“典卖”的方式完成交易——在合同契上注明,典当十年,典主按市价一次性付清钱款,并预付未来十年的税款,往后的经营所得无论多少悉归业主所有,但业主必须代为缴纳税款、打理田地。
做这笔买卖,业主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或风险,稳赚不赔,是占了大便宜的。
家里的年轻人都很乐意,甚至主动打了折扣,把卖价降到一亩六百文,所有费用算下来,拢共是铜钱八千文。
可他们家老头儿觉得这个商业社会“世风日下、人心不古”,不愿意相信天上会掉馅儿饼,迟迟不肯去衙门画押办手续。
因此,越千江就直接把朱说给“请”了过来,让他帮忙带人去衙门走一趟。
有当官的出面为交易做担保,那老头儿自然不再有顾虑。
如此一来,也可以顺水推舟,让朱说代为保管合同契,实则相当于把田地白送给他了。
周不渡之前觉得这样做未免有些唐突,所幸朱说性格豪爽,磊落大方,很是领情,看出来越千江煞费苦心,便马上领着卖家到衙门办理交割手续去了。
外人一离开,越千江便让王求和揽月在周围把风,自己同周不渡祭出天书神笔,打算利用这小半天时间,把试验田改造一番。
开明沟、铺暗管,造台田、挖池塘……不同方案相互比照,最后单留下一亩荒田用来“表演”。
午后,朱说迈着轻快的步伐回来,一路低着头上琢磨所谓的“试验”要怎么做,忽听得几声尖锐哨音,抬头一看,瞬间目瞪口呆。
真不是他少见多怪,可这情景着实太怪异了!
田坎边杵着一柄不知从哪儿弄来的硕大茅草伞,赵揽月坐在伞下阴影里,面前摆着精致的小茶几,茶几上烧着水,刚泡好的清茶冒着丝丝白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