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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耽美女生 >30岁的我被高中生泡了 > 第57页

第57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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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们有没有做过这样一件傻事?

就是花了很多时间,去喜欢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。

那个人耀眼又强大,显得我胆怯又弱小,只敢在角落里默默地关注着他的一举一动。看的最多的是他的背影,听的最多的是他和别人说的话。但是哪怕只是看他一眼,听一听他的声音,或是在哪里看到了他的名字,都能高兴上一整天。碰到所有美好的事物都和他分享,电视里所有的浪漫情节都想和他共度。他就像一束光,照进了我这个平凡又闭塞的角落里,让我突然有了前进的动力和方向。

然而这件事,傻就傻在,往往都是以遗憾告终。内心的波涛汹涌对方一点也不知道,哪怕他就站在我面前,也不敢透露出一点,生怕被他看出我荒唐的念头,觉得我是如此自不量力和痴心妄想。鼓起所有勇气说出的话,都变得莫名其妙。

哪怕过去许久,夜半时分,也总能想起他这个不可触及的美好存在和那个怯懦的自己。其实后来,我才发现,自己也不是那么胆怯,也没有那么差劲,偏偏爱情让人变得卑微。

我希望能有一次机会,在他最爱的篮球场送他最爱的歌手的专辑,希望这个男孩子永远像光一样耀眼,未来一切都好!

孙一诚揉了揉太阳穴,缓慢地拿起手机,拨了一个电话出去:“叔叔好,我是一诚。想麻烦你帮我买样东西。。。。。”

交代完毕,他仿佛花尽全身力气,虚脱地瘫倒在沙发上。可是脑中又闪过一个念头,让他不得不再次坐起来,又拨了一个电话出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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