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殷有悔神色一暗。
“一个出自合欢的天才。”
殷有悔是个极不愿同人打交道的人,带着昊空能走山林便走山林,能走小路便走小路。
昊空却是个极喜欢热闹的,偶尔撞上一两个人,他能拉着人家聊许久,便是偶有碰到妖兽,他也会主动过去搭腔。
殷有悔便觉得空特别神奇,人不嫌他就罢了,妖兽竟也不吃他。
前几次遇到的都是些还无法口吐人言的小妖,他跟人家鸡同鸭讲半天就算了,有一回碰到一个化形大妖正在换毛,殷有悔都拿出雷火符,准备拉着他逃了,没想空凑过去三言两语的,不仅帮着对方理顺了新毛,还顺便给自己带回来了人家退下来的不少旧毛。
昊空喜滋滋道:“那位大哥说这些毛都得烧掉,正好,我看你喜欢收集这个,也别浪费了。”
殷有悔心想这没记忆的人就是胆大:“妖兽,尤其是大妖,换毛期都会显出原形,而一般看到对方丑态的,都会被大妖杀死不可,今儿这位应该是运气好,下次你千万莫往前凑。”
所谓的耳旁风,就是殷有悔前脚刚说完,后脚昊空就凭借自己的好手艺和荒腔走板的音乐,将‘游吟美发师’称号传遍了整个丛林。
殷有悔算是看明白了,大妖们不吃他,是因为他一无灵气,二无肉身,毫无食用价值,用的还顺手,可自己却没那么好的先天条件。
某天中午,趁妖兽们疲懒的时候,殷有悔带着昊空往森林外面走。
“换条路,咱们去镇上打听打听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