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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笛后面说了什么,楚闻朝其实听的不是很清楚,他只是耳朵捕捉到一个名字,霍声箫。这个名字他可太熟了,这几天睡觉之前都是带着骂他的怨气。
楚闻朝不着痕迹地环顾四周,陌生又极其真实的场景,指甲陷进肉里钝钝的疼痛,都让楚闻朝喉咙有些干涩。
他,他该不会是穿书了吧……
所以,他眼前这个哭唧唧的男的,是宋笛……
楚闻朝无语到就差当场翻白眼了,他堂堂一个娱乐公司董事长,穿书就穿书吧,怎么穿的还是渣攻贱受追妻火葬场文,还他喵的是舔狗攻二。
他一个日理万机的董事长,某天被下属硬塞了一个剧本,说是无论如何都要看看,是当下最热的一本,买下版权拍出来一定大卖。
楚闻朝翻开第一页就蒙圈了,里头那个舔狗攻二怎么和他同名同姓同职业啊,会不会是底下人恶作剧故意搞他啊。
抱着试一试的态度,越往后看,楚闻朝就越是生气,书里那个楚闻朝是个深情攻二,他出现在主角受宋笛伤心失意,被主角攻霍声箫的爱慕者打脸羞辱,被霍声箫强取豪夺又随意丢弃等等各种场合,像天神一样救他于水火。
可惜霍声箫虐他千百遍,他待人家如初恋。书里那个楚闻朝存在的意义就是垫脚石,攻受感情催化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