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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2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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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一边,

程喻跟牧云筝商量,他要去拍戏,是的,就是网传的《轻舟》这部戏,导演拍过很多仙侠剧,口碑都不错,和之前草莓台节目《冬日暖阳》的导演是朋友,所以程喻要到了联系方式,也决定去试镜了。

两人在车上,起初程喻刚说的时候,车里一片寂静,司机战战兢兢,遇到红绿灯都有一瞬间的犹豫要不要停车,生怕殃及池鱼。

“为什么?”

程喻:“嗯?”

程喻能看出来牧云筝低气压,即便他看不出来,也有团子这个播报器,但是这种情况发生的多了,程喻就掌握了窍门。

牧云筝从笔记本电脑里抬起头,杏眸微睁,和他在下属面前的严肃样子不同,认真地看着他道:“为什么突然要去拍戏?你喜欢当演员吗?”

程喻放松身体,靠在座椅上,悄悄凑近牧云筝,轻声道:“也不是多喜欢吧,我要长久留在这里,肯定要有工作,对吧?”

“或者……”程喻彻底把头靠在牧云筝的肩膀上,接着道:“我去跟小王当同事?”

车里再次安静了两秒,牧云筝听出来了男朋友暗含意思,又想到程序员加班时候狂喝咖啡的样子,最终叹了一口气,答应了他。

“行,你去拍戏。”

“嗯……”

程喻答应着,渐渐闭上了眼睛,昨晚并没有睡多久,今天也奔波了一天,许是真的有点累了,没一会儿呼吸声就变得均匀起来。

牧云筝合上笔记本电脑,放到座位旁边,然后轻轻地让程喻的头枕着他的腿,拿起一份纸质文件,继续看起来。

想到三个月前,程喻在沐白妈妈面前表现乖巧赢得欢心的模样,又想到程喻次次陪他出差,等他开会的场景,牧云筝内心一下子又软了下来。

程喻以为他在会议室的时候看不到他,不知道他在做什么,其实他坐的那个位置很方便,他能看到程喻,程喻看不到他。

他看着程喻时不时凑近电脑,口中说着什么,最后用卷起来的纸筒打某个程序员的头。

他也知道那个部门的程序员都管程喻叫程老师,背地里管他叫大佬,因为他年纪轻轻,跟那些人的头儿不相上下,甚至很可能要比他们的头儿还要厉害。

他的小男朋友,很厉害……也很神秘。

不过现在,程喻只属于他。

未来,也只属于他。

——第一个世界完——

作者有话要说:

第一个世界结束啦!

之后的世界,就会尝试不纯情的反派大佬了,谢谢支持~~

第26章仙侠1

程喻再次醒来的时候,发现自己被关在一个大笼子里,笼子是金色的,还微微闪着光,笼子里放着一张床和一桌一椅。

这张床装饰华丽,比起古代皇宫里皇帝睡的床都还要好一些,连枕头都是用上好的白色皮毛制作而成,床幔上挂着鱼形的木雕,随着程喻的动作一晃一晃的。

是的,程喻此刻,在这张床上。

而这个笼子,简直就是为某个人量身打造的一般,而程喻现在怀疑,他就是那个人。

这个世界看起来并不是比较安全的法制社会,程喻想了想,还是了解一下现在的情况比较好。

这是一个人、神、妖、魔共存的世界,天族生活在三十三重天,他们虽说是神,但实力已经远远不如远古时候的神了,只是空占了一个□□头,神仙神仙,他们现在顶多只能算是仙。

魔族主要活动在魔域,因为数百万年前结下的仇,数百万年来都在跟天族作对,两方打得不可开交。

曾经活动在三界的小妖怪们在天魔两族的斗争中,从来都是被牺牲的那一方,直到几十万年前,新的妖王上任,大杀四方,开辟红莲妖域,妖族才有了具体的容身之地。

新妖王上任短短数载,就先后去挑战了天魔两族的最强者,具体结果如何无人知晓,但是最终天魔两族同意了妖王的要求,无论天魔两族怎么打,不容许冒犯红莲妖域,否则后果自负。

本以为自以为高人一等的天族以及喜爱战争的魔族不可能同意,所以当这个要求传出来的时候都是被当成笑话来看的。

没想到,真的同意了。

而且近几万年来,因为有妖王坐镇,也因为红莲妖域的具体位置原因,天魔两族甚至没有再有过大规模的战争,但两族仇恨源远流长,还是会背地里搞很多的小动作。但一般都会绕过红莲妖域,也不能说是他们过于害怕妖王,而是因为妖王怪脾气,一旦他倒戈向任何一方,那么另一方才是真正的大难临头。

妖域之主的影响力,可见一斑。

民间对他的传言,大多都是青面獠牙威震四方,单挑十大天族最强者差点直接攻进天族的勤政殿,单挑魔域之主的时候把对方最厉害的护发打的屁滚尿流,甚至魔域之主本人都败下阵来……传的神乎其神,当然他们还是高估了天族和魔族,如若要是他们真正的亲眼见证过现场,就会发现,现实往往比传说更加夸张。

虽说是令人闻而生畏的传说,但是人间却有不少人将他当成神明供着,因为他的出现,不仅仅是息止了殃及池鱼的战争,还把民间的所有妖怪全部都带走,还了人间一片安宁。

所以某方面来说,妖王是他们的救星,人间的皇帝带头供着他。

然而,这是一本无cp爽文小说的衍生世界,以上那些都只能算是背景阐述,而真正的主角,并不是令人闻风丧胆的妖王,而且,主角的出生,也颠覆了这一切。

他是下界民间皇帝最小的儿子,天生仙骨,且仙骨跟其他人大不相同,不必费多少力气,就能轻松学会任何其他人很难学会的法术,据说他出生当天,五彩祥云百鸟朝凤,壮观的景象一看就是紫微星降世。

甚至有神仙下界,要收他为徒。

而他的经历也更是具有传奇色彩,修的是无情道,却吸引了一群有情人,这其中,就包括妖域之主,妖王孟千越。

三界之中有名的强者,妖王,魔尊,甚至是天族战神,都倾心于他,而他却一心只想修炼,可谓是万花丛中过、片叶不沾身,但他越是这样,越是让人对他感兴趣,不论他想做什么,都有人为他保驾护航,而他也堂而皇之的接受着所有人的帮助,一切只为助自己的修为更上一阶。

小说的结尾,甚至因为他的出现,原本孱弱的天族,被他统领之后,一举重回三界之主的地位。天族人对他的尊敬,甚至比起远古时候开天辟地的大神,都有过之而无不及。

这是一本妥妥的爽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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