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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年第一天,朱琳琅收礼收到手软,中午在金葵庄园吃了顿饭,骑着冰淇淋背着包袱满载而归!
年节刚过,一道道诏令使逐渐安静下来的京城重新炸开了锅。
第一道是关于官民着装的。
诏令规定,除了玄、黄、紫三色以及龙、蟒、飞鱼、斗牛、麒麟的花纹外,对百官及百姓着装不再有要求。
也就是说,百姓不再受“士农工商”的阶级限制,除了规定的三种颜色和五种花纹外,服饰的材质、样式等都可以自由选择!
第二道是关于“贞节牌坊”的。
最早的贞洁牌坊其实多以“节”字为主,多以古代士子为褒扬母亲养育之恩为名建立。封建社会末期,理学之风兴盛,贞洁牌坊就逐渐以“贞”字为主,成为了又一座压迫女性的大山。
起初,女性在丈夫死后还多为自愿守寡,还有人选择殉情,渐渐地大户人家开始攀比贞节牌坊的数量,甚至官员都把贞洁牌坊数量做为自己的政绩,导致被逼守寡、甚至被活活饿死的女性不计其数。
经过金、元、明三朝对贞节观念的极端倡导,在进入清朝以后,贞节的含义变得十分偏狭。
不但丈夫死后守节成了天理,未婚夫死,也要尽节,偶尔被男子调戏也要寻死。总之,女子的生命紧紧维系在“贞节”上,稍有变故,就要“以死全节”。
据著名社会学家董家遵对《古今图书集成》中的资料统计,周朝至五代,有记载的贞节烈女仅92人,宋代倍增至152人,元朝倍增至359人,明朝则猛增至27141人。
但比起清朝受到旌表的100万人贞节烈妇,明朝那人数也只能算“小巫见大巫”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