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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无奈地把花挪进屋里,随手放到客厅飘窗上,然后视若无睹地洗漱上床了。
第二天,同样的事情再度上演了。昏暗的楼道,无人认领的花束,疲惫晚归的物理学家。除了有一点不同:玫瑰从深红变成了香槟色。
林孟商握着手机神色复杂地看着花束,最后还是一言不发地把它抱了进去。
第三天,玫瑰变成了粉色。
第四天,淡绿色。
直到第七天,林孟商终于忍无可忍,直接给送礼人打了电话。认识世界上到底有多少种颜色的玫瑰固然能开阔人的眼界,但他的飘窗已经变成了玫瑰乱葬岗,非常碍眼且容易引起密集恐惧症。而且他可不像黛玉那样对落叶残红有什么怜惜之情,在他眼里,这就是容易长虫的易腐湿垃圾。
“嗨!”男子大学生的声音还是一如既往地充满元气,“好久没联系了!”
“能不能别再送花了?”林孟商一边费力地往垃圾袋里塞玫瑰一边说,“我真的不吃这一套。”
“你不喜欢玫瑰?”
“这种花打理起来又麻烦,枯萎得又快,而且还容易招虫子,”林孟商着力强调自己的不为所动,“在我看来就是植物尸体。”
对面沉默了一会儿,试探着问:“你不会浪漫过敏吧?”
“赶紧退了。”林孟商干脆利落地下了最后通牒,毫不留恋地挂断了电话。
本以为这件事就到此为止了,然而林孟商第二天披星戴月地回家时,仍然在门口一脚踹上了明显是花束的东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