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4章
和王掌柜谈妥了粉条的销路,黎荞没有多留,他去买了相关的工具,然后赶着牛车回村。
到村子里时,作坊的简易房子已经搭建好了。
庄丰收也把自家的红薯送过去了。
这个作坊的前期投入,都是由庄家负责,所以,这一批粉条,就用庄家的红薯做。
黎荞把所需要的工具送过去,这个作坊立马就开工了。
黎荞身为技术人员,现场指导众人。
做吃食,最重要的不是味道,而是卫生。
这红薯粉条打的是他的招牌,所以,他对卫生的要求很高,必须得用布巾包裹住头发,免得头发掉进去。
手也得洗干净了,特别是指甲缝,不能留污渍。
……
挑了一圈的刺儿,等真的开工,已经是晚上了。
但每个人都很兴奋,没有任何人喊困,黎荞把技术给了,把销路搞定了,眼下就看他们了。
要甩开膀子加油干,做的粉条越多,他们挣的钱也越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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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有话要说:
久违的万字章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