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4章
“……好。”
陶竹浅浅笑了一下,把板凳挪了一下,与他紧挨着。
黎荞低头,认真记账。
他昨天和陶竹一通忙活,做出了二十斤大嘛花,二十斤沙琪玛,今日全部交给王掌柜,一共挣了四千文。
不过,今天他又买了麦芽糖,为明日的生意做准备,因此支出了不少。
看了眼支出和收入,他抿了抿唇,的确挺冤大头。
做麦芽糖刻不容缓啊。
很快把今日的收入支出列了出来,他指着纸上的字,一个一个念给陶竹听。
陶竹看的很认真,记的也很认真。
读书识字,这种机会可不是人人都有,他十三岁那年,冬天农闲时,他爹娘说镇上在招工,让他去镇上找活儿做,他至今记得他第一次去镇上时的情形。
到镇上之后,他觉得镇子好大,店铺好多,但他却是两眼一抹黑。
当时他看镇子口一店铺前挂了个小木板,木板上还写着字,而且店铺前围着一些小哥儿和姑娘,他以为是布店在招人做针线活,便上前询问那店铺是不是在招工。
他当时问的是个小哥儿,结果对方以为他是男的,还一身破衣服,便以为他是在故意搭讪,于是狠狠骂了他一顿。
当时年纪小,也是第一次遇见那种状况,他整个人都懵了,只能站着挨骂。
还是一路过的大婶瞧见了他眉心淡淡的痣,就上前替他解了围。
原来那个店铺不是招人做针线活,而是搞了个绣活比赛,小木板上写的是比赛的奖品。
他现在当然不会再傻不愣登的冒然询问旁人什么,但偶尔想起那一幕时,他总会想如果他能识字就好了。
至少今后再去一个陌生地方时,他能稍稍有些底气。
因此,现在黎荞愿意教他识字,他拿出了百分百的认真。
他学的认真,但黎荞只是读了几遍,便拉着他躺到了床上:“这个等你空闲了再学,咱们不急。我累了,你陪我午休一会儿。”
“……要不我陪你躺着,你睡,我拿着账本继续记?”陶竹有些依依不舍。
“?”
这下子轮到黎荞睁大眸子了,咋滴,他的魅力竟比不过文字了?
“我就是觉得,识字的机会难得。”陶竹解释了一句。
“我现在是你男人了,你想学的话,天天都可以学。”黎荞也认真劝:“我是觉得你该休息了。”
昨晚是成亲第二晚,他和陶竹没忍住,在床上折腾了一个时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