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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花酒呈透明粉,如同新生婴儿肌肤般透嫩,抿上一小口,有些酸酸甜甜,口感顺滑,味道上没有酒的辛辣,反而有一种被桃花包裹的温柔。
桃花酒的酸甜,中和掉了红烧肉的油腻,让口腔瞬间清爽起来,仿佛炎炎夏日刚冲了个冷水澡,爽快无比。
有了桃花酒的洗涤和点缀,红烧肉被吃得更快了。
张翠芬吃得最凶,像是一辈子都没吃过肉一般,吃得满嘴都是红红的酱汁。陈氏倒比她矜持太多,但是也看得出她是端着架子、耐住性子在吃。
郑秋实连忙又夹了一点红烧肉,咽了几口饭。
倘若不是凌难一直帮他夹菜,估计他也抢不过张翠芬。
阿李叔不过才离开一会,一碗红烧肉已经完全见了底,只剩两点碎肉寒酸地躺在碗中。
张翠芬终于放下了战斗的筷子,仰头一口闷下桃花酒,还不忘舔舔嘴唇,一副回味无穷的模样。
一斤五花肉,做出来的红烧肉不过二十来点,一个人最多只能吃几块肉。好在红烧肉浓油赤酱,吃多了会腻,而且极为下饭,一锅糙米饭都见了底,才让张翠芬填饱肚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