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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孩,没父母,要饭要起来多容易。我现在看起来那么年轻力壮,装虚弱都装得不大像,管人家要饭人家都很轻蔑地看着我,要么一脚把我踹走,要么扔出一点馊饭——“嗟!来食!”
还是和我一起要饭的一个小子——我也不知道他叫什么,我叫他小子,他叫我大哥——他心眼好,经常把他乞到的东西分给我,我才终于没被饿死。
我就这么硬生生要了半年饭。
然后,那天,就是那让我鬼迷心窍的那天,那小子不知道从哪偷来了半只烧鸡,喜气洋洋地分给我一根鸡腿吃。
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,我当时吃着久违的鸡腿,那么香,那么好吃。我想起我之前大块吃肉,大碗喝酒的日子,再看看手里的鸡骨头,直接哭了出来。小子就问我:大哥,你咋了?
我说:小子你知道吗,大哥我以前也阔过啊,这样的烧鸡,要多少就有多少。小子于是说:早看出来了大哥。接着他又说:那大哥怎么变成今天这样了?
我本来是不愿意和人提我的事,害怕被人绑到衙门里领赏。但是当时吃鸡腿吃得太伤心,心里难受。
我说:大哥做错了事,被大哥的长官赶走了。
小子就跟我说:啥错事?严重吗?去道个歉不行吗?
人家圣贤书里说,大丈夫应该富贵不能淫,贫贱不能移。
我现在知道了,我不是大丈夫,我真【】怂。